名贵|猎捕名贵山珍 萍乡三男子被湘东区法院生态保护法庭判刑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讯 鲁骁采访人员杜宇蔚报道:采访人员从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湘东区白竺乡三名男子因猎捕棘胸蛙被湘东区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月4日,湘东区法院生态保护法庭集中开庭审理了这三起案件。
作为其中一件案件的被告,2019年4月至2019年7月期间,被告王某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使用夜间照明灯等禁用工具,多次在湖南攸县、湘东区白竺乡的水库冲、天子山等区域猎捕棘胸蛙(俗称石蛙)460只。经湘东区林业局进行价值评估,其非法捕猎460只棘胸蛙价值4.6万元,其行为造成环境被破坏,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在依法追究被告王某非法狩猎罪刑事责任的同时,因其行为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危及了当地生态系统的物种多样性,给不特定公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带来隐患,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请求判令王某作为被告支付其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资源所造成的的直接经济损失4.6万元,并在当地媒体报刊上向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过程中,被告对于公益诉讼起诉人阐述的事实和理由未提出异议,当庭表示对其行为非常悔恨,愿意积极做出赔偿并公开赔礼道歉。
三件案件的集中审理吸引了众多群众旁听,为当地群众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在经历了三个小时的庭审后,三件案件将在合议后择日集中宣判。
据了解,棘胸蛙,又称石蛙,是在江西、湖南等南方丘陵山区生长的一种名贵山珍。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理念,湘东区法院机制先行,成立生态保护法庭,积极回应辖区生态保护需求,用司法裁判的引导作用,向社会传递维护生态环境的鲜明导向,为城乡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实际上,正如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智勇在生态保护法庭揭牌仪式上致辞说到“我们将在做好专业化、类型化案件的基础上,探索一条专业应对、特色服务的路径。”
【 名贵|猎捕名贵山珍 萍乡三男子被湘东区法院生态保护法庭判刑】自生态保护法庭成立以来,该院也立足于这一阵地,审理涉环资案件21件。同时,以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和法治素养为重要抓手,开展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60余场次,派发宣传资料7000余册,收集意见建议160余条,答复问题120余条。每一次宣传都收获了群众的争相称赞,社会反响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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