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天狮传销组织涉恶系列案一审宣判:64人获刑

广东检察微信公众号9月15日消息 , 近日 , 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婷婷、赵文林等64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涉恶系列案一审宣判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 , 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婷婷有期徒刑十三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赵文林有期徒刑十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判处其余6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不等刑罚;依法认定被告人周婷婷、赵文林等人共同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组织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 冻结的涉案赃款人民币28万余元除依法发还被诈骗的被害人外 , 均予以没收处理 。
广东检察|天狮传销组织涉恶系列案一审宣判:64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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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9年7月间 , 被告人周婷婷、赵文林纠集多人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 以销售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产品为名 , 在不具有任何产品的情况下 , 在中山市小榄镇、东升镇、坦洲镇、神湾镇等地设传销窝点 , 指使传销人员以介绍工作、谈男女朋友为幌子诱骗他人进入传销窝点 , 继而采取扣押随身物品、限制活动范围、陪同起居生活、监听通话、威胁殴打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 , 并通过讲课的方式强制洗脑 , 逼迫、诱骗被害人上交人民币3900元购买一套产品加入传销组织 。 此外 , 传销人员为牟取非法利益 , 通过微信、QQ等交友软件随机添加被害人 , 以谈男女朋友、家人生病等借口多次实施诈骗犯罪 。 经不断发展 , 该传销组织已发展成员达二百余人 , 并多次实施非法拘禁、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 , 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 扰乱社会生活秩序 ,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广东检察|天狮传销组织涉恶系列案一审宣判:64人获刑】案发后 , 中山市第二市区检察院高度重视 , 及时派员主动提前介入案件 , 联合第一市区检察院与全市各侦办单位召开专案座谈会 , 就证据完善、法律适用、涉案人员区别处理等提供意见 。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 , 该院全面审查案件证据 , 对64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一一核实、准确认定 。 同时 , 就办案发现的出租屋人员聚集等传销组织特征及社会治理方面问题 , 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 增强打击和预防传销犯罪的社会合力 。
经审查 , 第二市区检察院依法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对该传销组织6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 为确保指控犯罪精准有力 , 公诉人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 , 精心准备出庭预案 , 庭审中充分运用证据 , 有力驳斥被告人的辩解 , 并围绕传销犯罪对社会、个人尤其是误入传销组织的青年造成的危害 , 对被告人当庭进行法治教育 , 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 最终 , 一审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 , 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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