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假证贩子网络化经营 全套信息都是假的仍被查获


扬子晚报|假证贩子网络化经营 全套信息都是假的仍被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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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讯( 采访人员 刘浏)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制售假证、假章违法犯罪逐渐呈现网络化、链条化趋势,形式也不单单局限于街头小广告,线上招揽、熟人介绍、快递邮寄成为主要销售渠道。
2019年10月,王某的客户要买房子,因夫妻一方征信存在问题,无法办理银行贷款。为了留住这份“生意”,王某耍起了“小聪明”——办张假的离婚证,这样一来,夫妻双方既不用真正离婚,还能以没有征信问题的一方的名义成功贷到款,一举两得。
【扬子晚报|假证贩子网络化经营 全套信息都是假的仍被查获】王某迅速通过高某联系了“办证人”彭某的微信,双方谈妥以150元每本的价格快递送“货”上门,王某顺利帮助客户办理了贷款。经查,王某、高某两次委托彭某一共做了4本假离婚证书,花费600元,钱由王某出,王某还给了高某600元好处费。
彭某此前一直以替人做假证假章谋生,曾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被判刑。为了招揽生意,彭某注册了两个微信号,在淘宝上花钱找人加好友、发广告,假证书、假结婚证、假学历证明、假驾驶证、假公章、假身份证、假毕业证书……来者不拒。一旦接到客户订单,彭某自己制作或者通过qq、微信寻找能做的上家,为客户“量身定制”,一张假证的收费标准是100至300元,如果转手上家制作,彭某则赚50元中间差价。为了逃避打击,彭某还在淘宝上购买了不需要本人实名认证的网络电话,用来邮寄假证假章。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彭某一共帮助他人伪造了离婚证、机动车登记证、暂住证、出生证明、户口信息等国家机关证件共计9张;伪造身份证件5张;伪造公司印章1枚。案发后,彭某已退出违法所得。
近日,经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买卖公司印章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七千元;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分别判处王某、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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