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人民法院生态修复方案公示

灌南县人民法院生态修复方案公示
文章图片
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仰某梅失火罪一案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 要求被告仰某梅、仰某霞、仰某文修复被其破坏的生态环境 。 连云港市林业技术指导站根据被告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情况 , 制定了生态修复方案 。 本院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 , 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 保证修复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 , 本院现将修复方案向社会公布并广泛征求意见 , 如对修复方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 , 均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本院提出 。
修复方案的公示期限: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8日 。
附:修复方案及联系方式:
一、修复及实施方案公布如下(具体内容详见修复报告)
1、修复方式:补种复绿
【灌南县人民法院生态修复方案公示】2、栽植树种规格和数量:黑松1500株(20cm以上营养钵、树高1m以上、地径2-3cm)和朴树500株(25以上土球、树高1.5m以上、地径3-4cm)
3、栽植时间:2021年2月中下旬至3月中下旬
4、栽植地点:连云港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花果山街道小村村东侧山失火损失点及周边地区 。
5、养护期限:三年 , 当年栽植成活率达到95%以上 , 验收时成活率达到90%以上 。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8-80520856
电子邮箱:shu860811@163.com
邮寄地址: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灌南县高铁站北) 。
灌南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2日
【来源:天平阳光—案件】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 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 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 谢谢 。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