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联五促”推进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

“五联五促”推进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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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福建省福州市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通过上下联责,促进了权责关系的协调 。 通过服务联动、业务联抓、品牌联创,强化了对基层检察院的服务与管理 。 通过队伍联建,加强了基层院班子和队伍建设 。
上下联责,促形成合力 。 一是责任相关 。 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让两级检察院工作责任紧密连接在一起 。 围绕福州省会城市定位和排头兵要求,市检察院创新提出在业务指标排名、精品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创新、过硬队伍建设上保持全省检察机关领先行列的“四个领先”发展理念,作为两级检察院各项工作的责任导向 。 二是对口帮扶 。 市检察院建立“一院一策、对口包院”帮扶机制,建立“一评、二听、三谈、四看”等制度 。 市检察院领导定期到基层检察院开展调研,逐院研究制定帮扶目标和内容,推动创新发展 。 紧盯司法办案一线需求,每年由市检察院梳理研究确定3至5个重点课题进行深入调研,及时发布类案指引、典型案例,出台相关犯罪证据指引、定罪量刑指导办法 。 三是排忧解难 。 帮助基层检察院解决“两房”建设问题,指导基层检察院使用好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 。 大力实施电子检务工程,加快推进远程庭审、远程提讯、远程送达、检察工作网建设,建成公文阅办系统、督查系统和掌上检察办公系统 。
【“五联五促”推进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服务联动,促服务大局 。 一是服务和保障“三大攻坚战” 。 构建“一体履职、打防结合、多方联动”金融检察工作模式,把服务精准脱贫与促进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犯罪,打好精准脱贫“收官战” 。 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推动市政府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积极促进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春季行动”,综合运用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等方式,强化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法治保障 。 二是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 认真贯彻“三个没有变”要求,牵头会同市法院、市公安局制定实施重大涉民营企业案件会商协作三项机制,出台服务民营企业八项工作举措和“五定办法” 。 三是服务和保障“三个福州”建设 。 立足检察职能,制定实施服务保障数字福州、海洋福州、平台福州建设12条意见 。 围绕促进海洋开发、海洋产业发展,办理盗采海砂、非法捕捞珍稀动植物等犯罪案件 。
业务联抓,促规范监督 。 一是创新“五化”监督模式 。 市检察院积极推动鼓楼区、福清市、晋安区等基层检察院以调查核实权运用为核心,着力构建线索收集多元化、监督事项案件化、调查核实全面化、办案监督均衡化、检察建议规范化“五化”监督模式 。 在晋安区检察院筹建面向全市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检察监督线索综合管理平台;在福清市、闽侯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试点设立派驻检察室,推动解决获取监督线索渠道不畅问题 。 制定出台《调查核实工作规定(试行)》,通过调查核实办理虚假诉讼系列案件 。 健全巡回检察工作机制,设置“1+3”(全面+重点)巡回检察工作内容 。 二是创新权力运行机制 。 率先在全省完成市、县两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实施“捕诉一体”办案新模式,办案效率和质量明显提升 。 加快推进新型办案组织建设,进一步细化检察官权力清单,落实办案责任,开展“案-件比”考核和分业务条线业绩考评,常态化加强办案流程监控和文书评查,提高办案质量 。 市检察院制定《关于办理醉酒驾驶犯罪案件量刑建议和不起诉参考标准(试行)》,规范全市醉酒驾驶案件不起诉裁量权和量刑建议尺度 。 三是创新社会治理机制 。 切实承担检察主导责任,打造认罪认罚“快、简、准、宽”福州模式,全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位居全省首位、全国前列,工作经验在全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会上交流 。 聚焦“深挖根治”目标,签订95份“三长”签字承诺书,确保责任到位,运用检察建议推动行业整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检察院连续两年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
品牌联创,促提升品质 。 一是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品牌 。 在全市部署开展“四个一”活动(制作“一号检察建议”牌、举办一场发牌仪式、签订一份承诺书、寄发一封致家长信),助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在全国首创督促监护令制度,推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共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机制,得到最高检、省检察院和市委领导推广肯定;仓山区、闽侯县检察院分别针对辖区内高职高校集中的特点,打造“仓山职校联盟”、大学城检察室,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鼓楼区建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展示基地 。 二是打造公益诉讼检察品牌 。 持续深化公益诉讼“五个梯级”办案模式,诉前圆桌会议机制获肯定推广,指导长乐区检察院建成全国首家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对接在福州举办世界遗产大会,部署开展为期14个月的“福州古厝”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马尾区、闽侯县等地检察院就13处重点文物疏于管理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加强保护 。 三是打造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品牌 。 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会同台江、仓山、马尾、长乐、闽侯、连江、闽清、永泰等8个基层检察院出台《关于建立闽江流域(福州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检察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推动建立闽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 。 四是打造涉台检察品牌 。 市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制定出台的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18条意见,在市台胞权益保障中心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检察官工作室”,有针对性地为台商台企提供法律服务和具体保障工作 。
队伍联建,促人才培养 。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 。 打造以区域协作为依托,构建跨部门异地共训模式,适应“捕诉一体”、公益诉讼检察、司法行政能力培养等新形势发展需要,开展思想政治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榕检讲坛”等培训讲座 。 二是强化履职保障 。 出台《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激励检察人员担当作为实施方案》,细化提出23项推进举措 。 建立完善检察官入职晋级颁证宣誓制度,增强仪式感、责任感、荣誉感 。 积极培育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 三是强化从严治检 。 制定出台《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及五年巡察工作规划》,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案件质量监控评查等制度要求 。 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906个,建立防控措施1454条,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少出问题 。
(作者为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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