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河南: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收取超3个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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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河南: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收取超3个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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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伊始 , 也是学生和家长们选择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的高峰 。 昨日 , 采访人员从省教育部门获悉 ,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服务行为 , 化解校外培训收退费纠纷 , 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省教育、市场监管两部门联合发布《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

郑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王红
线下线上培训 , 有不同规定
据介绍 , 《培训合同(示范文本)》是校外培训行业首个全国性示范文本 , 充分考虑了中小学生在参加校外培训过程中 , 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 , 涵盖了培训项目、培训要求、争议处理等内容 , 尤其对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 。
从合同文本看 , 《培训合同(示范文本)》中明确甲方(提供培训方)需要写明的信息包括:机构名称、办学地址、审批机关、登记注册机关、办学许可证编号、办学许可证有效期等 , 还要求培训机构的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或办学许可证一致 , 如果是线上机构 , 还必须有ICP备案号 。 并且 , 校外培训机构应明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 , 并且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线上培训机构按课时收费的 , 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 。
限期不整改 , 从“白名单”中删除并公布
我省明确要求 , 各地要及时将《培训合同(示范文本)》发至辖区所有经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审批的“有证有照”的校外培训机构 , 指导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与学生家长按照示范文本签订培训合同 。 同时 , 各地要畅通举报渠道 , 严肃查处违反培训合同约定的行为 , 要严格落实“白名单”公示制度 , 查实并限期整改不到位的 , 即从“白名单”中删除并公布 。
此外 , 提醒学生家长 , 要提高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 , 选择“有证有照”的校外培训机构 , 理性签订培训服务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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