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钱不成竟动手杀人,涉案罪犯今日被执行死刑

9月8日 ,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宗故意杀人案进行公开宣判 , 并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 , 对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的石某均执行了死刑 。 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
男子借钱不成竟动手杀人,涉案罪犯今日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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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 , 被告人石某均与被害人丈夫蒋某瑜系四川老乡 , 两人往来密切 。 2017年8月28日13时许 , 石某均乘坐出租车前往蒋某瑜位于天涯区河西路的家中借钱 。 因蒋某瑜不在家 , 石某均便以资金紧张为由向蒋某瑜的妻子被害人周某提出借钱 , 遭到周某拒绝后 , 二人发生争吵、厮打 。 石某均将周某推进卧室按倒在床上 , 用手掐周某颈部 , 又用床上的布条缠绕周某颈部并勒紧打结 , 致使周某机械性窒息死亡 。 随后 , 他从屋内窃取现金2000余元及黄金手链1条(价值人民币5241元) , 逃离现场 。 同年8月30日12时许 , 石某均在广州开往达州的一趟列车上被民警抓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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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 , 被告人石某均无视国家法律 , 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秘密窃取他人财物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盗窃罪 , 手段极其残忍 , 性质极其恶劣 , 后果极其严重 , 应依法惩处、数罪并罚 , 且有前科劣迹 , 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 认定被告人石某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决定执行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后 , 石某均提出上诉 , 案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 , 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并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 。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 核准判处石某均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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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直播海南
通讯员:廖茹奇
责编: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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