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出现问题,既不想把责任推给别人,又不想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咋办

标书制作,我理解是商务的岗位,那么在你们公司找法人签字是商务的职责还是销售的职责呢?假设是销售的职责,那么,领导还骂你,那你就是背锅。领导也是赏罚不明。那么,可以跟自己的直接领导说:我已经提醒过销售了。然后就听天命吧。假设是商务的职责,那么,这件事的责任就在你。销售说不用,你就信了?下次销售说标书上领导签字他代签了你是不是也同意呢?职场其实很简单,该谁的职责就是谁的责任,没有所谓共同责任之说。难道未来升职时也跟别人一起升么?PS,年轻的时候,如果大领导喜欢共同责任,要尽早跳槽(当然国企风格公司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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