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索培训费抢劫杀人后逃亡, 15年后归案被判死缓( 二 )


男子为索培训费抢劫杀人后逃亡, 15年后归案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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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一起参与抢劫的吕军 , 于2005年被执行死刑 。

逃亡15年 , 变身房产公司老总

2002年4月9日案发后 , 于苏安在此后的15年间一直逃亡 。 2017年9月 , 其在河北石家庄被抓获 。

归案后 , 于苏安表示 , 记忆中对当年案件中很多细节已经有些模糊 , 只记得当时去了王某家 , 大家吵架后打起来并动了刀 , 后来不知道谁喊的一声“跑” , 他与吕军、朱向宇就往屋外跑 。 三人打车去了廊坊在一家旅馆住下 , 第二天 , 吕军和朱向宇还给自己带回一身新衣服和一个旅行包 。

案发后不到半个月 , 于苏安回到老家 , 托人给自己办了假身份 , 之后便辗转在黑龙江、北京、河北等地 , 2016年到石家庄市定居至归案前 。 其间 , 于苏安知道公安一直在抓捕自己 , 两次改名换姓 , 被捕前 , 于苏安化名于某 , 身份是北京众达联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

于苏安归案后 , 其姐姐作证表示 , 于苏安自18岁外出打工后 , 一直没有回家 , 2016年 , 他最后一次与家里联系 , 表示已经娶妻生子 , 但就案件与改名的事情 , 于苏安只字未提 。

2018年11月 , 北京三中院以抢劫罪判处于苏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宣判后 , 于苏安提出上诉 。

2020年8月28日 , 北京高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 。 北京高院认为 , 于苏安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 一审判决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 , 但鉴于于苏安的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 , 并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同时考虑到最高法院相关死刑政策等 , 对于苏安判处死刑 , 缓期两年执行 。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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