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投案心切!疫情期间,男子游过中缅边境只为回国自首

“我‘出去’这一趟,说不后悔是假的。孩子还小没人管,父母年纪又大了,联系上家里人以后,他们跟我打电话都是边讲边哭。我想,总不能这么东躲西藏一辈子,就下定决心回来自首。”——从缅甸回国投案自首的覃某安在庭上最后陈述时说。
边境|投案心切!疫情期间,男子游过中缅边境只为回国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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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边境|投案心切!疫情期间,男子游过中缅边境只为回国自首】9月7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覃某安聚众斗殴一案,并当庭宣判。
至此,逃亡海外一年多的覃某安接受了法院的审判。
案情回顾被告人覃某安,男,1992年5月出生,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先后于2018年7月5日晚与10月8日凌晨参与了金城江区两起恶性聚众斗殴,造成二人轻伤。案发后,其余涉案人员悉数到案接受审判,可参与作案的覃某安却逃至缅甸藏匿,迟迟未能归案。
覃某安潜逃海外后四处漂泊,居无定所。2020年3月,覃某安辗转联系到家人,表达了想回国自首投案的意愿。覃某安的家人们一边及时与当地警方联系,一边鼓励督促覃某安早日回国自首。
由于受疫情的影响,覃某安无法从口岸回国,投案心切的他选择以游泳的方式越过中缅边境回到国内。
2020年4月22日,覃某安到达我国云南省边境时,被当地边防人员查获,并于5月8日移交河池市金城江区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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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覃某安(中)检方指控
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7月8日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覃某安与他人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投案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
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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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覃某安持械聚众斗殴,在两起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应予依法惩处,案后覃某安主动投案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被告人覃某安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
延伸阅读:沈阳警方规劝一名境外逃犯回国自首近日,沈阳市公安局辽中分局经深入细致工作,成功规劝潜逃国外一年多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男,34岁)回国投案自首。
2018年8月,辽中分局在侦办一起强迫交易案件时发现,该案中一名重要犯罪嫌疑人陈某畏罪潜逃。随即,分局组成抓捕小组全力开展缉捕工作。经过排查民警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为逃避警方抓捕,于2019年4月26日由沈阳出境潜逃至境外。
鉴于跨境追捕难度较大,抓捕小组随即转变思路,积极开展规劝工作。办案民警多次到陈某家中走访,耐心细致地向其父母讲解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逐步打消陈某父母的思想顾虑。最终,陈某的父母被民警的决心和真诚所打动,主动提供陈某的联系方式,并积极配合民警开展规劝工作。在获取陈某的联系方式后,民警通过电话对其耐心劝导,反复讲解国家法律政策,向其指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有投案自首才是唯一出路。与此同时,陈某的父母、妻子和孩子也积极配合民警对陈某进行劝导。在法律威慑和亲情感化下,陈某打消了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的侥幸心理,并同意6月份乘坐飞机回国自首。
6月14日,在广州市白云机场边检站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沈阳警方接到犯罪嫌疑人陈某。按照入境人员疫情防控规定,犯罪嫌疑人陈某在当地进行了14天集中隔离观察后,于6月27日被押解回沈。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强迫交易犯罪被辽中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_原题为:真拼!疫情期间,一外逃嫌犯游过边境回国自首)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环球时报 央视新闻客户端流程编辑:TF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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