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江:环境污染举报者最高奖50万元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江:环境污染举报者最高奖50万元】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消息 , 日前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的实施意见》 , 提出制定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 对举报偷排漏排、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非法倾倒危险废物 , 以及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排放污染物等性质恶劣、行为隐蔽、日常监管难以发现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 , 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实的 , 给予举报人罚款金额5%、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对举报环境污染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环境违法行为 , 查实后可给予举报人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在征得举报人同意的情况下 , 可同时实施精神奖励 。 在查处重大环境污染案件时缺少关键线索的 , 可实施最高50万元的重金悬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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