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男子冒充中央办公厅工作人员行骗23万余元获刑3年

中新网太原9月8日电 (刘小红)采访人员8日从山西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 , 江苏无业男子杨某冒充中共中央办公厅工作人员 , 以采购名义骗取被害人钱财 。 最终 , 忻州原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犯招摇撞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江苏杨某曾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 后因两次传唤拒不到案 , 被列为网上追逃对象 。 2017年2月至4月期间 , 被告人杨某冒充中共中央办公厅工作人员 , 在取得被害人强某信任后 , 以买字画、买家具等理由骗取强某人民币23.5万元 。 案发后 , 被告人杨某将所骗款项全部归还 。
原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杨某为谋取非法利益 ,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 , 骗取他人财物23.5万元 , 损害了国家机关形象、威信和正常活动 , 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 其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 。 鉴于被告人杨某在案发后已将招摇撞骗所得款23.5万元全部退还被害人 , 可酌情从轻处罚 。 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犯招摇撞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法律|男子冒充中央办公厅工作人员行骗23万余元获刑3年】近年来 , 以国家人员名义行骗的案例屡见不鲜 。 冒充国家人员身份的骗子 , 往往更容易取得被害人的信任 , 更容易打消被害人的防卫心理 。
对此 , 原平市人民法院法官提醒广大群众 , 一定要擦亮眼睛 , 提高反诈骗意识 。 要特别注意防范自夸自己“本事”或“能耐”的人 , 或者过于热情地希望“帮助”你解决困难的人 。 若对你提出钱财方面的要求 , 切不可被表象所蒙蔽 , 万一遭遇诈骗 , 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寻求司法手段保护自己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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