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河南职称评定出新规 中职教师今后也能评“正高”

_原始标题是: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 可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本报讯(郑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李娜)省人社厅日前印发关于《<河南(河南新闻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 明确建立统一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 , 对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进行分类评价 , 畅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

自主评审结果不再审批 改为事后备案管理
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 , 分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职称类别 。
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初级只设助理级 , 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 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实习指导教师职称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 , 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
办学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可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 自主评审单位可制定单位评价标准 , 单位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件规定的全省标准 。 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 , 政府部门不再审批评审结果 , 改为事后备案管理 。
破格评高级职称 要符合这些条件
关于高级职称破格评审条件的规定 , 通知明确 , 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 , 教学效果显著 , 育人成绩突出 , 并获得省优质课比赛一等奖;讲课答辩成绩达到总分的80%以上且居同学科组人员前10% 。
除特殊规定外 , 符合正常晋升高级职称条件和下列条件 , 经专家综合评价 , 达到相应水平 。
申报副高级职称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类竞赛)一等奖;主持完成省级教科研项目 , 项目被鉴定为优秀项目;获得省委、省政府教育教学方面综合表彰 。
申报正高级职称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名次;主持完成并获得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获得国家级教育教学方面综合表彰 。
中小学教师去职高 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
原评聘为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职业高中教师 , 办理过渡手续后 , 可直接申报中等职业学校高一级职称 。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只能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 申报实习指导教师职称类别 。
【中小学教师|河南职称评定出新规 中职教师今后也能评“正高”】申报人应按照现从事专业(学科)申报相应专业(学科)的职称 。 除外语、医学、音乐、美术、体育等特殊专业(学科)外 , 不限定申报人所学专业(学科)与申报专业(学科)一致或相近 。 学校另有规定的按学校规定执行 。
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 , 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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