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虐童形式发生变化 板上钉钉,却为何屡屡出现?( 二 )
虐童形式发生变化
为了好玩忽视健康
令人担忧的是 , 现在的“虐”也并非人们曾经理解的那般简单 。
在近期这起疑似虐童事件中的主人公——3岁女孩佩琪似乎并不涉及温饱甚至拳打脚踢等问题 , 反而被养得胖乎乎的 , 而这正是问题所在 。
某社交视频网站上的“小网红”佩琪引起舆论密切关注 。 视频中年仅3岁的她化身“吃播博主” , 吃了许多高热量食物 , “小宝宝”“食量惊人”“几秒吃完”等猎奇标签吸引了众多粉丝 。 目前佩琪体重已达70斤 , 父母却视若无睹 , 继续让孩子吃烤肉、烤串、烤肠 , 甚至兴奋地宣布孩子马上突破100斤了 。
对于3岁的幼童来说 , 佩琪严重超标的体重已经影响了正常生活 。 面对网友的质疑 , 佩琪的父母表示只能靠女儿“吃播”挣钱 。
视频显示 , 佩琪的父母并没有对佩琪的饮食进行控制 , 一直提供薯条、汉堡、蛋糕等高热量的食物 , 甚至在佩琪说“别弄了别弄了”的时候 , 他们一边嘴上答应 , 一边把她刚吃空的盘子加满 。
从最近的视频可以看到 , 3岁的佩琪由于过度肥胖 , 出现了走路不稳、下肢变形的现象 。 然而 , 作为亲生父母 , 他们任由佩琪越来越胖 , 越来越不健康 。
据了解 , 视频发布平台已监控到网友反馈 , 由于其账号的投诉密度变大 , 平台已经对其视频和账号进行了封禁 。
8月24日晚 , 对于让孩子当“吃播”赚钱的质疑 , 佩琪父母回应称 , 情况不属实 , 虽然确实“赚了几百元” , 但拍视频纯粹只是为了好玩 。
佩琪的视频引发网友的讨论 , 其父母的行为是否涉嫌虐待?
对此 , 有律师表示 , 父母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 一切行为都应该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目标 , 如果父母不顾孩子身心健康以及孩子的隐私权 , 利用孩子不正常的行为博眼球、赚流量 , 把孩子当成摇钱树 , 这明显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 。 如果给儿童造成了人身损害 , 就有可能涉嫌虐待儿童 , 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和道德的谴责 。
有媒体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数据来源 , 通过关键词检索和筛选 , 得到近20年来涉及虐童内容的判决书共计2974份 。 数据分析发现 , 虐童事件绝大多数被认定为民事纠纷 , 施暴者以亲生父母和教师为主 。
在过往的很多虐童案例中 , 很难为这些施暴的父母画一幅精准的画像 。 他们有的来自城市 , 有的来自乡村;有的受过良好教育 , 有的目不识丁;有的家长在事后“后悔打重了”孩子 , 有的家长说“偶尔打不算虐待”;有的家长将孩子视为赚钱工具 , 有的家长认为“只是轻微教训一下孩子”;甚至有的家长在遗弃或杀害孩子后 , 认为“是为了帮助孩子解脱痛苦” 。
虐待定义尚未明晰
社会力量依旧缺位
刑法修正案(九)中增加了对看护人虐童的处罚规定 , 新增的“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 主体就包括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员、学校(含幼儿园等育婴机构) , “情节恶劣的 , 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法律法规已板上钉钉 , 可为什么虐童行为还会屡屡出现?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皮艺军分析称 , 要考虑两点现实因素:
第一 , 我国尚未形成全社会共同道德监督互相承担救助义务的氛围 , 人们一方面认为这类虐童案件属于他人家事不便插手 , 另一方面受到“棍棒底下出孝子”的传统思想影响 , 对这类虐童行为达不到“零容忍”的要求 , 缺少社会公德力量予以制约 。
第二 , 尽管刑法、反家庭暴力法等都对虐童行为进行了明文惩治 , 但对于“虐待行为”的法律性定义还不够明晰具体 , 需要构成情节恶劣才能达到入罪门槛 , 而轻微击打、侮辱、取乐儿童等未造成明显身体伤害的行为 , 难以进行犯罪行为划分 , 公安机关也无法立案 , 只能以教育和批评施暴者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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