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照料护理标准挂钩!武汉这类人群开始接受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楚天都市报9月7日讯(采访人员王荣海 通讯员刘三爱)特困供养人员身体状况怎样,生活自理能力如何,直接关乎着他们享受的照料护理标准档次 。采访人员今天从硚口区民政局获悉,从9月2日开始,硚口区开始对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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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上午,位于易家街卫生服务中心的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点内,该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要求戴口罩、测体温后,凭本人身份证有序进行内科、外科、血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胸片等九大项身体检查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硚口区免费为全区140名特困供养人员开展身体检查及生活自理能力评估,为下一步完善特困供养人员生活保障政策提供重要依据,也将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
|与照料护理标准挂钩!武汉这类人群开始接受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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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能力的,应当列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特困人员应当享受的照料护理标准档次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一般依据以下6项指标综合评估:(一)自主吃饭;(二)自主穿衣;(三)自主上下床;(四)自主如厕;(五)室内自主行走;(六)自主洗澡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状况,6项指标全部达到的,可以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有3项以下(含3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有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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