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头部主播奖励或超200万元,杭州出台直播电商新政( 二 )


(七)助推商业转型升级 。 推动“直播+商圈”、“直播+批发市场”、“直播+夜经济”、“直播+会展”、“直播+旅游”、“直播+文化”等模式发展 , 引导商贸服务行业向数字化、社交化方向转化 。 推动餐饮住宿、制造、租赁、商务服务、教育、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开展直播带货 , 营造全品类直播的商业氛围 。
四、打造全方位要素保障体系
(八)建立金融保障体系 。 通过计划规模约50亿元的市级引导基金支持直播电商发展 。 支持金融机构与直播电商平台合作 , 创新有针对性的投融资服务 , 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 。 对在境内外证券市场新上市的本地直播电商企业 , 按照上市有关政策给予奖励 。 鼓励社会各类风险投资等基金支持直播电商产业发展 。
(九)完善人才培育体系 。 对在杭州落地且排入全国(全网销售)前100位的头部主播 , 年销售额(含一定比例杭产品)在5亿元以上的 , 按贡献给予200万元以上的奖励;年销售额(含一定比例杭产品)在1亿元(含)-5亿元的 , 按贡献给予100万元以上的奖励 。 经认定的直播电商高层次人才在落户、优先购房、购(租)房补贴、子女入学、车牌竞价补贴、医疗等方面享受相应待遇 。 积极引导旅游、文化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进行直播电商培训 , 鼓励在杭高校、直播电商平台培养适合市场需要的直播电商专业人才 。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 通过加大招引、分类认定、培育培训、强化赋能、引领服务 , 全面加强直播电商人才队伍建设 。 建立直播电商企业纳税、主播带货销售额等市场化人才评价标准 , 将直播电商专项人才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 。
(十)构建科技支撑体系 。 鼓励直播电商企业积极开展技术研发 , 运用5G、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VR/AR、人工智能、高清影像(8K及以上)等创新技术 , 提高消费者消费体验 。 支持企业创新直播新业态和运营模式 , 提升直播效果 。 借助直播电商的数字化升级 , 推动商贸主体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方向发展 。 对于直播电商有模式创新、技术突破、引领推广作用的企业 , 给予政策扶持 。
(十一)创新政府服务管理体系 。 按照包容审慎的理念 , 创新对直播电商行业的服务管理 , 切实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 做好引导和规范 ,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 加快建立直播电商大数据运营监测统计体系和诚信机制 , 各区、县(市)要设立直播电商运行监测点 , 组织企业通过统计直报体系申报直播电商相关数据 , 并与网信、财政、税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共享 , 完善对杭州市直播电商企业的监测监管 。
五、其它
(十二)市、区应加强对直播电商的研究和引导 , 形成共同推动的合力 。 市级层面对在杭货品牌IP打造、商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发展绩效突出、示范效应明显的区、县(市) , 每年进行评选并给予激励 。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 。 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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