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男子社交网络发偷拍照犯寻衅滋事罪 获刑一年八个月

【|广州一男子社交网络发偷拍照犯寻衅滋事罪 获刑一年八个月】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采访人员章程 通讯员云法宣)备受关注的“男生偷拍并羞辱女高中同学”事件有了最新进展 。 采访人员昨日从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获悉 , 这起恶性事件有了判决结果 。 被告人高某鑫因犯寻衅滋事罪 , 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 。 目前 , 该判决已经生效 。
白云区法院经审理查明 , 2020年3月至4月期间 , 高某鑫未经被害人邓某、何某、周某、郭某等人同意 , 在偷拍的生活照、不雅照上配发羞辱、淫秽文字20余次 , 并通过社交平台公开发布 , 造成千余人关注、数百人点赞及转发的恶劣社会影响 。 被告人高某鑫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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