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 二 )

《指导意见》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目标 , 具体包括:市场化条款费率形成机制建立、保障责任优化、产品服务丰富、附加费用合理、市场体系健全、市场竞争有序、经营效益提升、车险高质量发展等 。 短期内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 。

三、《指导意见》何时正式实施 , 实施后会对消费者产生哪些影响?

《指导意见》将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 , 预计改革实施后 , 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 , 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 , 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 , 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 届时 , 消费者将真真切切感受到以下改革红利 。

一是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升 。 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 , 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 , 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

二是商车险保险责任更加全面 。 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 , 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 , 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 , 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

三是商车险产品更为丰富 。 增加了驾乘人员意外险产品 , 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内容的车险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 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产品及服务 。

四是商车险价格更加科学合理 。 保险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 , 重新测算了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 , 同时 , 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 , 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 , 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 。

五是车险产品市场化水平更高 。 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 , 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 , 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 。

六是无赔款优待系数进一步优化 。 改革实施后 , 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 , 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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