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性质组织|内黄县法院公开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庭审历时7天 41人涉案

本报安阳讯(河南法制报采访人员张书锋朱广亚通讯员宋琪张鹤燕)8月24日至30日 , 内黄县法院邀请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 , 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李某合等4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 。
【黑社会性质组织|内黄县法院公开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庭审历时7天 41人涉案】内黄县检察院指控 , 2002年10月以来 , 以被告人李某合、李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在安阳市文峰区前定龙社区、大定龙村及周边地区 , 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组织淫秽表演、组织卖淫、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等违法犯罪活动 。 李某合、李某等人在其控制的区域打击竞争对手 , 树立非法权威 。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操纵、控制基层换届选举 , 长期把持基层政权 , 垄断集体资源 , 牟取非法利益 , 横行乡里 , 称霸一方 , 严重破坏了当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 涉及15项罪名 。
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 ,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 , 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 , 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 。 整个庭审历时7天 , 被告人的近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案发地群众代表及新闻媒体采访人员旁听 。
为确保该案依法审理 , 内黄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 , 成立了工作专班 , 统筹协调、周密部署 。 内黄县法院成立多个工作组 , 各司其职 , 相互配合 , 确保了7天的庭审工作有序进行 。 由于案情重大复杂 , 该案将择期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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