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伢打赏主播4万元 平台拒绝退款 法院调解返还相应款项

楚天都市报讯(采访人员周萍英 通讯员蔡蕾 蔡卓凡)楚天都市报采访人员获悉,近日黄石铁山法院审判了一起小学生打赏案件 。
程某9岁,是某小学三年级学生 。今年疫情期间居家上网课,学习之余喜欢刷直播娱乐 。6月4日,程某使用其母亲微信绑定的银行账户向被告某直播平台多次转账,用于充值给主播打赏,累计高达4万多元 。程某母亲发现后,多次和某直播平台公司沟通,恳请退还打赏款项,被该直播平台公司拒绝 。
原告程某向铁山法院起诉 。铁山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调处 。8月26日,承办法官主持在线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原告程某申请撤回起诉,被告某直播平台公司自愿返还相应款项并已履行完毕 。
承办法官表示,由于未成年人的自制力和分辨能力较差,未成年人高额打赏主播事件频发,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从而引发了未成年人直播冲动打赏与高额打赏等法律问题 。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明确说明,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9岁伢打赏主播4万元 平台拒绝退款 法院调解返还相应款项】除了法律保护的同时,法官也呼吁家长们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教育孩子从小养成理性消费的习惯,避免让孩子有机会接触大额资金等 。一旦纠纷发生,不仅处理纠纷的过程劳神费力,对于那些年满8岁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能够理解的消费,父母可能要为其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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