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女子居家办公遭入室杀害,人社局:正研究是否认定为工伤( 四 )

因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遇害 , 家属申请认定工伤

 

柴媛生前系大庆市规划局(现名为大庆市自然资源局)员工 。

 

柴芳表示 , 2013年 , 妹妹硕士毕业后以人才引进的方式招录至大庆市规划局 , 其居住小区属于单位提供的公租房 。 疫情期间 , 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 , 除非特殊情况 , 其它时间则居家办公 。

 

据此 , 她认为 , 妹妹此次遇害应属于工伤 。

 

柴媛所在单位提交的工伤申请材料中 , 其两位同事的书面证言文件显示 , 6月18日上午 , 柴媛通过微信发送工作总结和专家名单等文件 , 并通过电话沟通工作事宜 。

 

9月1日 , 大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伤科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 , 他们已受理此事 , 目前尚在调查过程中 , 受理调查时间是60个工作日 , 最终此事会通过工伤认定书给出调查结果 。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认为 , 居家办公并非此事认定工伤的主要影响因素 , 工伤中的伤害一般应为因工作原因导致 。 “尽管能够最终认定柴某是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受到伤害 , 但如果属于非工作原因遭人伤害的 , 认定为工伤也有相当难度 。 ”

 

常莎提到 , 值得注意的是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四条规定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 ,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 , 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 参照人民法院对此的认定 , “如人社局最终做出工伤认定 , 也应对其认定予以支持 。 ”

 

新京报采访人员 刘名洋 实习生 薄其雨 王健

编辑 左燕燕

校对 李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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