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领证时发现已,结婚,离异,有孩|温州姑娘领证时发现已“结婚、离异、有孩”,状告民政局胜诉

_标题是:温州姑娘领证时发现已“结婚、离异、有孩” , 状告民政局胜诉
“昨天收到法院判决书生效证明 , 今天我和老公一早去温州瑞安市婚姻登记处办了结婚证 , 虽然迟了9个月 , 但好在在孩子出生前办好了 。 ”9月1日 , 温州苍南县的90后姑娘王芳(化名)告诉澎湃新闻 。
去年12月 , 王芳与未婚夫去后者户籍所在的温州瑞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 , 却被告知经查询发现 , 她在江西修水县结过婚、离过婚 , 如再婚须提供离婚证 。 今年3月 , 王芳将江西修水县民政局告上法庭 , 请求法院判令撤销由该县婚姻登记处办理的“王芳”与修水县黄港镇郭某某的婚姻登记 。 7月30日 , 法院一审判决县民政局撤销作出的“王芳”与郭某某的结婚、离婚登记 。
2011年 , 王芳的身份证曾在温州市区丢失 。 去年12月12日 , 她与未婚夫到温州瑞安市婚姻登记处申领结婚证 , 工作人员核查信息后表示 , 她结过婚并已离婚 , 如再婚须提供离婚证 。
“我让他们再查了一次 , 还是这个结果 。 ”王芳说 , “我没结过婚 , 但民政系统的信息确实显示‘我’结过婚、离过婚 , 手续都是在江西修水县黄港镇婚姻登记所办的 , 我怀疑是2011年丢了身份证以后被人冒用了身份 。 ”
瑞安市婚姻登记处人员告诉王芳 , 如身份信息被冒用 , 可要求修水县婚姻登记处撤销登记 。 她和未婚夫随即赶往修水县 , 在婚姻登记处调取登记信息 , 有民政部门盖章的《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等 , 显示“王芳”2012年6月与黄港镇郭某某结婚 , 2017年4月因感情不和离婚 , 离婚时有个女儿 。
【姑娘领证时发现已,结婚,离异,有孩|温州姑娘领证时发现已“结婚、离异、有孩”,状告民政局胜诉】王芳以“结婚证、离婚证上‘王芳’的照片与她本人差别较大 , 未起到合理审查义务”为由 , 要求婚姻登记处撤销登记 , 但被拒绝 。 修水警方在黄港镇找到郭某某 , 但他表示离婚后没跟前妻联系 , 不知其下落 , 对前妻是否冒用他人身份不知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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