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单|不文明养犬被罚200元 邹平公安开出第一张养犬罚单

罚单|不文明养犬被罚200元 邹平公安开出第一张养犬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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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单|不文明养犬被罚200元 邹平公安开出第一张养犬罚单】民警对王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大众网·海报新闻采访人员 韩金枝 见习采访人员 张钰晗 通讯员 刘亚湄 滨州报道
近日,邹平市公安局黄山派出所民警开展文明养犬常态化巡查时,在某小区附近发现王某饲养的犬只未备案登记,黄山派出所民警现场责令其3日内改正。数日后,民警再次检查时发现王某仍未进行备案登记。根据《滨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邹平市公安机关对王某做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邹平市公安局开出的第一张不文明养犬罚单。
经过邹平公安前期的宣传和专项整治,很多人已经树立了文明养犬的意识,但不文明养犬行为依然存在。邹平市公安局积极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宣传并引导市民文明养犬,及时纠正遛狗不牵绳、未给狗备案登记、未及时清理狗排泄物等不文明养犬行为。
文明养犬,是每个邹平市民应尽的义务。邹平公安提醒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整治行动,做文明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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