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2020年7-8月国资国企改革政策解读( 二 )


2 2020年7月31日 , 《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发布 , 主要从明确认定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标准、明确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相关要求两个层面进行了修订与优化 , 提高了法律层级 , 核心要求并无变化 。
二、地方层面:国资监管仍是重任 , 东部沿海力度大、速度快
1、国资监管仍为重中之重 , 科技和金融领域改革动作突出

2020年7月15日以来 , 地方层面共发布43条国企改革及相关政策 , 其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科技创新、金融改革三方面政策相对较多 , 分别发布17条、8条、5条 。
国企改革|2020年7-8月国资国企改革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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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知本咨询国企改革研究院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1)国资监管重点在于违规经营、授权体系的监管
从地方层面发布的政策来看 , 各地区国资监管类政策发布最多 。 而各地的国资监管政策主要集中在企业违规经营、两类公司、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分配、企业分类考核、内控体系管理、资产评估等方面 。
可以看出 , 各地在积极向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方式转变过程中 , 都在不断完善国资监管力度和深度 , 进而不断提升国有资本运行效率 。
1)浙沪与晋持续提升违规经营监管力度
【国企改革|2020年7-8月国资国企改革政策解读】2020年7月15日以来 , 有三个地区分别出台了不同行政级别的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 其中山西、上海出台了省市级的政策 , 浙江杭州市出台了地市级政策 。 旨在引导国有企业合规经营 , 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 , 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 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 促进重大决策科学化 。

2)津、浙持续加大两类公司改革力度
2020年7月22日 , 天津市国资委出台《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国资〔2020〕8号) , 要求天津4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 即津投资本、津诚资本、津智资本、国兴资本 , 不断加强实践探索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风险防控 , 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收益水平 , 更好服务国企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 。
2020年8月4日 , 浙江省出台《浙江省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 围绕“以管资本为主”深入推进浙江省两类公司改革试点工作 , 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 优化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 , 全面激发各层级国有企业活力 , 助力浙江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两个高水平”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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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技创新层面注重科投资、人才与成果转移转化

2020年7月15日以来 , 广东、广西、山东、浙江、广西、四川、河南、青海等地出台了科技创新领域相关政策 , 主要包括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人事机制、薪酬激励、科技成果转化与产权化等方面 。
表1 2020年7月15日-8月15日地方层面出台的科技创新政策汇总
国企改革|2020年7-8月国资国企改革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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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融改革不断推进 , 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成亮点
2020年7月15日以来 , 地方层面出台了国有金融资产出资人职责规定、国有企业融资管理和企业债券、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等相关政策 。
其中 , 河北、安徽相继出台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冀政办发〔2020〕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 , 分别从出资人与受托人职责、金融机构国有资本管理与监督、所出资金融机构重大事项管理、所出资金融机构管理者选择与考核、责任追究五个方面进行规定 , 进一步加强各自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 , 明确出资人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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