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新会法院审结涉黑恶案16件,近四成是“套路贷”

8月28日上午,新会区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通气会。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今年8月,新会法院已全部审结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涉黑涉恶案件,认定涉黑涉恶案件16件88人(其中涉黑案件3件19人,涉恶案件13件69人),判处重刑(五年及以上)49人,判处财产刑金额达8539.17万元,目前执行到位1731万元。
借款人|新会法院审结涉黑恶案16件,近四成是“套路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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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定的涉黑涉恶案件中,“套路贷”涉恶案6件,占涉黑涉恶案件总数的37.5%,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等罪名判处31名被告人十五年二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新会法院提醒,“套路贷”主要通过制造民间借贷假象,以各种名目诱骗借款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空白合同”,主要情形有如下三种:一是制造资金走账流水、将全部借款交给借款人的假象,实际上借款人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所借的前述钱款。二是单方制造违约,设置违约陷阱使借款人不能依照合同还款,造成借款人违约。三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借款人无力偿还“虚高借款”时,与借款人签订更高额的“虚高借款合同”,出借人通过这种“转账平单”“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借款金额。
那么,如何避免陷入“套路贷”陷阱呢?广大市民在借款时要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机构。向他人借贷并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借款协议里关于双方身份信息、借款金额、利息、违约责任等内容,确保自己签名的协议是一份内容完整、意思表示准确的协议,避免签订空白合同。签订合同之后,一定要拿一份合同原件,若对方以公司审核为由推脱,至少要用手机拍照保存。如遇到“套路贷”行为,要学会依法维权,应保存好相关的书面或录音、录像等电子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文/图】李霭莹
【通讯员】林瑞玲、楼慧琴
【作者】 李霭莹
【 借款人|新会法院审结涉黑恶案16件,近四成是“套路贷”】【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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