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一份测评表让群众“鉴定”办案质效

(河南法制报记者 王海锋 实习记者 刘震 通讯员 汪宇堂 郭潜)“案子一判 , 俺心里踏实多了 。 ”近日 , 收到判决书后的杨某如释重负 , 在南阳市高新区检察院的《释法说理情况和群众测评表》上郑重地签上了“满意”二字 。
6月27日 , 杨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移送至南阳市高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 承办检察官阅卷时发现 , 杨某说的到案经过和公安机关“案发现场将杨某抓获”的表述不一致 。 该院坚持边审查边补查 , 要求公安机关核实后重新出具到案经过 , 尽量避免案件被直接退回 , 延长办案周期 。 不久 , 公安机关将到案经过送到了检察院 , 显示杨某供述属实 。 承办检察官认定杨某自首 , 从轻提出了量刑建议 。 日前 , 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 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建议 , 当庭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 , 缓刑一年 。
【法律|一份测评表让群众“鉴定”办案质效】据了解 , 今年以来 , 该院更新司法理念 , 落实最高检“案-件比”要求 , 加强捕后引导侦查取证 , 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73件91人 , 审结67件83人 , “案-件比”为1∶1.01 。
今年4月27日 , 高新区某花园小区内发生一起强奸案 。 5月10日 , 该案被提请到该院批准逮捕 。 侦查人员认为 , 该案事实基本清楚、证据比较扎实 。 但办案检察官王向博说:“该案捕后取证任务还很多 , 特别是本案唯一能够直接证明嫌疑人白某实施暴力强奸的电子数据(被害人冯某的手机录音)存在取证瑕疵 , 未经嫌疑人确认 , 这在法庭上容易被律师推翻 。 ”公安机关按照《继续侦查提纲》对白某再次讯问时 , 白某对手机录音予以否认 。 王向博在捕后跟踪引导中发现 , 涉案关键的声音鉴定没有进展 , 遂立即联系公安机关侦查人员 , 要求迅速申请声音鉴定 。
6月底 , 经过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 被害人冯某的手机录音里的男声与犯罪嫌疑人的声音吻合 。 检察机关提审中 , 面对司法鉴定中心的“声音”质证 , 白某无法抵赖 , 当场认罪 。 “捕后两个月是侦查的关键期 , 以往有些检察人员一捕了之 , 不再过问 。 这样往往导致案件侦查措施不当、侦查方向不明、侦查取证不到位等 。 优化‘案-件比’ , 首先就是要提高捕后侦查质量 , 把证据在诉前做实做牢 。 ”该院检察长薛万庆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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