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新一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何纳入国务院有关部门?生态环境部解读

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于近日全面启动 , 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成为首批被督察的国务院有关部门 。 8月28日 , 在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上 ,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回答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提问时介绍 , 对这两个部门开展督察 , 是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 ,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进行的 。
刘友宾表示 , 对有关部门开展督察重点聚焦三个方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 , 建立健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政策体系情况;职责范围内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处理处置和推动解决情况;落实“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一岗双责”情况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始终坚持问题导向 , 对部门督察也是如此 。 ”他介绍 , 考虑到部门的特殊性 , 在督察方式方法上作了针对性调整 , 特别采取了自查与督察相结合的方式 , 在督察组开展督察的同时 , 被督察部门围绕督察的重点方向同步开展自查工作 , 做到自查与督察协同推进 , 自查报告与督察报告相向而行 。
对于为何在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选择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两个部门开展督察试点 , 刘友宾表示 , 这是经党中央、国务院研究确定的 。
“这两个部门在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的蓝天保卫战、长江大保护、黄河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中承担重要职责 。 ”他说 , 选择这两个部门开展督察试点 , 不仅有利于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 而且在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
【生态环境|新一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何纳入国务院有关部门?生态环境部解读】文/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 董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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