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疫情期间生意受损 租户想解约房东不退押金咋办?

(河南(河南新闻网)龙网_原始标题是: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吗?)
受疫情影响 , 开办的舞蹈班、美容院生意惨淡 , 面临零收入和房租的双重压力 , 店主曹女士找到房东协商要求解除租赁合同 。 然而房东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 , 不愿退还押金 。 无奈之下 , 曹女士将房东起诉到法院 。 8月26日 , 经过惠济区法院法官耐心调解 , 房东退还曹女士的1.5万元押金 。
案例
疫情影响生意受损 , 租户要解约房东不退押金
2018年3月 , 曹女士与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 曹女士租赁某公司名下的一套商铺 , 租期3年 , 租金按季度支付 。 合同中还约定 , 如承租方存在未按时缴纳房租、违法经营等情形 , 应按照三个月租金标准支付违约金 , 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
合同签订后 , 曹女士如约缴纳租金及4万元的押金 , 并对所租赁的商铺进行装修 , 随后在该商铺内开办一家美容院和一个舞蹈培训班 。
今年1月 , 因新冠肺炎疫情突然暴发 , 曹女士所经营的店铺4个月未能正常营业 。 曹女士要求某公司减免房租遭到拒绝 。 在当地街道办事处等协调下 , 某公司同意减免15日的租金 。 曹女士在缴清租金后 , 向某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将个人物品从商铺内搬出 。 此后 , 由于就是否解约及押金是否退还等存在分歧 , 曹女士将某公司起诉到了法院 , 要求判令解除合同及某公司退还4万元押金 。 某公司向法院提起反诉 , 要求曹女士支付因逾期交租金产生的违约金73396元 。 法院审查后 , 决定受理该反诉 , 并与曹女士提起的本诉合并审理 。
经多次沟通 , 8月26日法官又一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协商 , 双方终于各让一步 , 达成调解协议 。 商铺由曹女士负责恢复原状 , 费用由其负担;房东退还押金1.5万元并当场结清;双方各自承担所缴纳的诉讼费用 , 案件得以成功化解 。
说法
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本案中 , 曹女士认为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 自己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 并要求房东退还押金 。 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 ,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而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 是因为从疫情产生和形成的突发性、传播和影响的广泛性以及控制和阻断的艰巨性来看 , 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房东|疫情期间生意受损 租户想解约房东不退押金咋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 ,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 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 , 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 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 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 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
但是 , 并非所有的合同都可以据此解除或变更 , 应当根据具体的案情作出具体分析及处理 。 对于因疫情影响 ,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 , 当事人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 , 法院会综合考虑当事人的约定、疫情的发展阶段、疫情对当事人实际影响的时间、程度等因素 , 公平处理 。 (郑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鲁燕 通讯员 鲁维佳 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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