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有期|为当“正”局长两次“买官”,这名副局长被骗190万

据报道,时任锦州市教育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的秦爱国为升迁,曾两次利用职务之便,让该市某公司负责人史某出钱为其“买官”,然而直至2018年落马,秦爱国的“升官梦”均未如愿,共计被骗190万元。秦爱国也因受贿和滥用职权,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
判处有期|为当“正”局长两次“买官”,这名副局长被骗19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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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处有期|为当“正”局长两次“买官”,这名副局长被骗190万】2016年,秦爱国利用教育局副局长的职务之便,让史某出资50万元,为其谋取教育局局长这一职务。秦爱国则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史某在锦州地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项目中借壳中标,使其非法获利,给国家造成10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判处有期|为当“正”局长两次“买官”,这名副局长被骗19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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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的还“合作”了一次。2011年,秦爱国按捺不住内心对权力的渴望,为当上“正”局长,他请托史某出资给中间人张某来办理此事,表示“当了局长再还”,并答应在其当上局长后给史某更多工程作为交换条件。
判处有期|为当“正”局长两次“买官”,这名副局长被骗19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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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两次用于职务晋升的190万元,均被中间人蔡某和张某骗取,史某和秦爱国两人也先后被判刑。去年年底,史某因虚开增值税发票和行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而秦爱国因受贿和滥用职权,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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