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案件数量增加 交行信用卡中心遭平安财险单方解约( 二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 , 一审法院最终判决:一、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支付交行信用卡中心保险金理赔垫付款2578251.20元;二、驳回交行信用卡中心的其余诉讼请求 。 案件受理费98621.50元 , 由交行信用卡中心负担71195.49元 , 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负担27426.01元 。
一审判决后 , 交行信用卡中心不服并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上诉 , 请求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交行信用卡中心的原审诉讼请求 。
【信用卡|案件数量增加 交行信用卡中心遭平安财险单方解约】二审法院认为 , 上诉人交行信用卡中心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 , 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 , 适用法律正确 , 审理程序合法 , 应予维持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 , 判决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推荐阅读
- 金证研|欣贺股份:产销率走低门店数量萎缩 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或美化报表
- 全球经济|贝克休斯:美国钻井公司将石油钻井平台数量减少至180座 总钻井数维持254座不变
- 平安银行|平安银行上半年净利润首现负增长 信用卡不良率上升
- 经济日报|支付数量加速回暖 非接触需求量变大
- 支付数量加速回暖 非接触需求量变大
- 每日经济新闻|飞鹿股份:副总裁彭龙生减持50万股 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
- 案件侦办|梅河口市公安局发布报案公告
- 信用卡|信用卡使用中的雷区,你是不是还不知道?
- 银行|注意!信用卡分期免息不等于免费
- 央视财经|45家大型美企申请破产 数量创纪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