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法院:执行再出击 又拘一“老赖”

【潼关法院:执行再出击又拘一“老赖”】自“三秦飓风”行动开展以来 , 8月26日 , 潼关法院执行再出击 , 又拘留一“老赖” , 严厉打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彰显法律的威慑 , 维护司法权威 。
潼关法院:执行再出击  又拘一“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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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林与何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 经过一审、二审 , 最终由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依据生效判决书的内容 , 何某应给付黄某林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自2015年6月10日起至实际给付完毕之日止 , 利息计算后应扣除已给付的6000元) , 并负担案件受理费3542元、申请执行费1825元 。 由于何某在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 , 黄某林向法院申请执行何某 。 在执行过程中 , 承办人向何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文书 , 并责令其履行法定义务 , 其表示认可 , 但表示自己无力给付 。 经查 , 发现何某名下无车无房无存款 , 根据黄某林提供的执行线索 , 何某多年来一直在干矿山工程 , 工程涉及金矿、天然气等行业 , 并多次驾驶不同车辆出入不同场合 , 应视为有履行能力 。 经传唤何某 , 何某承认其干工程的事实 , 但仍表示无力给付 。 后经承办人多次电话及短信联系 , 何某多次更换手机号码 , 并关机 , 存在拒不履行、故意躲避执行的行为 。
潼关法院:执行再出击  又拘一“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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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 , 经黄某林提供何某下落线索 , 案件承办人终于再次联系上何某 , 并传唤其到庭 , 何某仍表示无力给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 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 何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司法拘留条件 , 最终 , 何某自食恶果 , 戴上了冰冷的手铐 , 受到司法拘留15日的法律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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