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讨债竟美其名曰"资产保全" 涉黑组织12人获刑( 二 )


汨罗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后,引导公安机关对沃城公司电子账务进行全面审计,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数额从7000余万元增加认定为6亿余元 。同时围绕黑社会性质、“软暴力”滋事提出侦查意见50余条、引导公安机关补充10起“软暴力”方式寻衅滋事的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以及犯罪嫌疑人供述,调取了相关书证、物证 。
2019年3月,汨罗市公安局根据该院建议将此案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 。“涉黑案件每一个环节都要有扎实的证据,不能放过一个黑恶势力,更不能办错 。”承办检察官表示 。
用“阴阳合同”掩高利放贷本质
“本来向沃城公司借款50万元约定月息5分,但是廖申龙给我签订的合同显示是月利率2%和咨询费3% 。后来没还清钱,被他起诉到法院时我才知道,借款合同上的借款人我根本不认识 。”被害人彭某回忆起借款经过,十分气愤 。
在高利放贷过程中,如何让高息合法化,廖申龙对此可谓是绞尽了脑汁 。为了规避法律风险,该团伙虚构了居间服务的事实,把高额的月息分成两部分,以自然人的名义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月利率2%,公司以中介的名义收取月利率3%至6%不等的中介费用,通过拆分的方式掩盖了高利放贷的真实目的 。
【暴力讨债竟美其名曰"资产保全" 涉黑组织12人获刑】在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对其进行非法拘禁期间,廖申龙还会要求对方签订《承诺书》《债务对账确认书》,把债务重新计算确认一次,把对方已支付的高额的月息作为服务费,使对方无法要求将已偿还的高额利息作为本金和2分的月息来抵债 。确定暴力催债无果时,廖申龙团伙则依据当初精心设计的《借款合同》等民事诉讼材料,以出借人(自然人)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隐瞒借款人已经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的事实,要求法院判决借款人还本付息 。等获得胜诉后,再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非法占有借款人财物 。案件事实查清后,2019年11月,廖申龙等人被批捕 。2020年4月,廖申龙等人被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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