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京市发布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措施,一车补贴7万元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采访人员 王琳琳)日前 ,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印发《2020年北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方案》 , 鼓励物流运营车更换新能源轻型货车 。
《2020年北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方案》显示 , 申请激励的车辆所有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道路货物运输” , 且不存在工商经营异常情况;并且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 , 一年周期内累计报废或转出名下京籍汽柴油货车须达到5辆及以上、且更新不低于5辆(含)京籍新能源轻型货车;在此范围内 , 可申请激励资金 。
针对符合激励要求的车辆 , 激励资金总额为7万元/车 , 分三期发放 , 分别给予 3万元/车、2万元/车和 2万元/车激励资金 。 其中 , 每期时长为12个自然月 , 期内车辆在京行驶载货总里程不少于1万公里 , 方可获得当期激励资金 。
此外 , 对一次性报废或转出的汽柴油货车并更新为新能源货车20辆(含)以上的企业 , 在资金激励基础上 , 叠加给予城区货运通行证奖励 。
新京报采访人员 王琳琳
【北京|北京市发布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措施,一车补贴7万元】编辑 李薇佳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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