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元宝山森林公安连查两起滥伐案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而为谋一己私利就擅自破坏正常林业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 , 是对生态文明理念的违背和践踏 。
7月28日 , 元宝山区公安分局森林公安接到报警 , 称有人在元宝山区风水沟镇某矸子山东侧林地内砍伐树木 , 民警立即着手调查 。 7月30日 , 森林公安再次接到报警 , 称有人在元宝山区风水沟镇某村林地内砍伐树木 , 连续发生两起采伐林木案件 , 森林公安高度重视 , 立即成立两个调查小组展开调查 。
赤峰市元宝山森林公安连查两起滥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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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 , 其中某矸子山东侧林地采伐林木 , 系风水沟镇某村村民周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 , 擅自将其所有的14株榆树和11株杨树采伐 , 经鉴定被伐的25株树木蓄积4.89638立方米 , 价值2641.00元 。 另一起系孙某某在自己的林地内欲建养牛场 , 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 , 擅自让工人采伐杨树40株 , 经鉴定蓄积3.102立方米 , 价值18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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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无证采伐林木行为违反了《森林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 , 依据《森林法》七十六条之规定 , 责令两名违法嫌疑人限期补种相应株数树木 , 并分别处予罚款处罚 。
【赤峰市元宝山森林公安连查两起滥伐案】来源:元宝山政法
编辑:田凯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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