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诈骗金额超3亿元,浙江宣判一起特大网络“点赞赚钱”诈骗案

新华社杭州8月18日电(采访人员吴帅帅)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8日对一起特大网络诈骗案件进行宣判 。 该案诈骗金额总计超3亿元 , 导致全国近200万人受骗 。 最终 , 主犯孙某华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给所有被害人 。
据了解 , 该诈骗团伙主要通过QQ、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网络兼职信息 , 许诺会员完成点赞等任务后 , 可以进行返现 , 从而诱导被害人缴纳200元左右的会员费 。
“日薪80至150元 , 时间自由 , 多劳多得 。 ”相关宣传的诱惑下 , 不少被害人缴纳会员费 。 但据报案人反映 , 实际情况是平台里兼职任务长期不更新;提现存在门槛 , 广告宣传的薪酬根本不可能实现;同时 , 会员费又无法退还 。
据统计 , 从2017年6月至2018年11月 , 受骗缴纳会员费的被害人近200万人 , 遍布全国各地 。 诈骗金额达3.16亿余元 。
利用诈骗来的钱财 , 孙某华过上了一种穷奢极欲的生活 , 他在山东购买了十多处房产 , 并拥有十几辆豪车 , 此外还购买游艇、土地等 。
审理过程中 , 孙某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并无一丝悔意 , 他认为 , “是因为被害人不够努力 , 才导致工作任务无法完成 , 薪酬无法实现” 。 而事实上 , 多名被害人以及曾在该诈骗集团工作过的员工都表示:“平台里任务数量很少 , 长期不更新 , 很多任务根本不可能完成 , 日赚150元就是骗人 。 ”
法院审理后认为 , 被告人孙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 , 利用网络技术手段 , 骗取他人财物达3.16亿余元 , 属数额特别巨大 ,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在共同犯罪中 , 被告人孙某华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 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 因此判决孙某华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 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给所有被害人 。
【新华网|诈骗金额超3亿元,浙江宣判一起特大网络“点赞赚钱”诈骗案】此外 , 涉及该案已落网的160余名犯罪嫌疑人已另案处理 , 目前有30多人被判刑 , 其中8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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