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大胃王”背后产业链:有主播为吸粉假吃催吐打瘦脸针
“深渊巨口”、“大胃王挑战” 。 在一些视频网站上 , 这类视频动辄获得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流量 。 有人接广告、出联名忙不停 , 有人年入百万 ,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加入“吃播”大军 。
近日 , 央视等媒体在新闻节目中批评所谓的“大胃王”“吃播”浪费严重 , 引发网友广泛讨论 , 相关话题也登上了微博热搜榜 。 随后 , 多个视频播放平台收紧“吃播”节目审核 , 一批“大胃王”内容被下架 。 在各方关注下 , “吃播”乱象该如何规范、行业如何发展?
走红的“吃播”:接广告、出联名忙不停
作为解压的下饭视频 , 美食“吃播”火了 。 在各大视频平台上 , 以“吃播”为关键词的视频以几十万计 。 其中 , 仅在B站的“吃播”频道中 , 就累计有57万条视频 , 播放总量达134.8亿次 。
吃播届最早受到关注的一批主播 , 如“密子君”、“mini” , 都有“大胃王”的称号 。 “密子君”曾在2016年参加湖南卫视脱口秀节目时自曝一顿饭的食量记录:20只猪脚 , 20斤小龙虾 , 486串砂锅串串……每个月在吃上面就要花费一两万元 。 “密子君”、“mini”全网粉丝超千万 , 单条播放量不少都在50万以上 , 其中“密子君”的一条“挑战12000辣度火鸡面”的视频在B站获得了236.8万次播放 。
巨大流量带来的曝光度 , 让“吃播”主播赚足了人气 , 也获得了丰厚的收入 。 南都采访人员了解到 , “大胃王”的早期收入主要来自视频平台的流量分成和用户充电打赏 。 B站2018年推出的“创作激励计划”机制显示 , 平台会根据视频的用户喜爱度、内容流行度和内容垂直度等指标 , 将流量收益与UP主分成结算 。 据多位UP主在B站公开的收益情况 , 一条1000次播放量的视频 , UP主可分成3元 。
今年3月 , B站粉丝达到464万的美食UP主“徐大sao”公布了自己的视频收益 , 他发表的一条播放量达到999.4万次的视频 , 可从平台分得4855.31元的收益 。 而平台的“充电计划”(类似打赏功能)、商业推广等渠道也能为UP主带来收益 。
相较于平台“分蛋糕”的收益模式 , “吃播”红人们也成为广告主争相邀约的对象 , 接贴片广告“恰饭”、品牌合作、直播带货忙不停 。 有UP主表示 , 粉丝量5000以上就可接广告 。 今年618电商大促期间 , “密子君”、“mini”等“吃播”名人也有多个视频拍摄和商业直播节目 , “密子君”还与某知名方便面商家推出了联名款速食拌面 。
背后推广公司:宣称3周可打造百万粉丝账号
“吃播”博主走红的背后 , 也有MCN机构的身影 。
南都采访人员了解到 , “密子君”早前合作的公司“瘾食文化”成立于2017年 , 注册资本300万 , “密子君”曾出资90万元担任公司股东 , 该公司后来也打造了“大胃王朵一”(微博粉丝600万+)、“大胃王余多多”(微博粉丝400万+)等多个“吃播”网红 。 “瘾食文化”总经理近期在接受采访时称 , 公司“专注于孵化网红” , 其公司打造的20余个网红短视频IP全网粉丝量超1亿 , 播放量超过200亿 。
公司化运营、视频拍摄、后期包装、平台发布 , 然后变现 , 据“瘾食文化”总经理介绍 , 他们近期打造的一个美发知识类短视频账号“魁叔” , “从0到100万粉丝 , 只花了3个星期 。 ”
与“瘾食文化”“分手”后 , “密子君”也成立了自己的推广团队并注册公司“白羊文化” 。 工商资料显示 , 该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 , 经营范围包括演出经纪、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等 , 并注册有“大胃王密子君”、“密子君”、“密食天下”等商标 。 有报道称 , “密子君”公司刚起来时 , 收入也在百万级 , 2018年时 , 团队年收入达到700万 。
南都采访人员从“密子君”的助理处获悉 , “密子君”现有团队在20人左右 , 依托主IP的流量 , 之后推出的“小红嘿嘿嘿”、“小星星本鑫”、“吃播圆圈圈”等多个“吃播”网红账号 , 全网粉丝都在百万以上 。
“吃播”带来的跟风效应十分明显 , 购物平台上的“大胃王推荐”、“大胃王同款” , 甚至主播在节目中推荐的刮油食物、降火凉茶等食物都成了热销商品 。 而在“吃播”节目中出现频率高的火鸡面、螺蛳粉、自热火锅等 , 随着视频的传播也成了网红美食 。
走偏的“吃播”:大胃王、猎奇为噱头 , 假吃、催吐被曝光
当直播吃饭成为流行 , 越来越多人开始加入“吃播”博主大军 。 今年3月 , 智联招聘发布的《2020年春季直播产业人才报告》显示 , 直播行业招聘需求同比增长1.3倍 , 平均招聘月薪为9845元 , 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 。 其中 , 视频主播/艺人的薪资达10188/月 。
趋势之下 , 不少人转行做起美食“吃播”节目 , B站知名美食UP主“盗月社食遇记”的两名主播杨树梢、沐上此前是主持人 , 加入“盗月社”团队后做起搞笑、探店视频 。 其他美食博主 , 如段子手“敬汉卿”、爱吃大蒜走朴实风格路线的“徐大sao”等 , 粉丝量都在百万以上 。 此前做过“吃播”节目的海外博主 , 也纷纷开设账号重新经营起“吃播业务” , 比如号称有“深渊巨口”的“韩国小哥”、“多萝西”等人 。
后起的“吃播”主播们 , 收入也非常可观 。
据相关报道 , 粉丝量在70多万的B站UP主“阿尤”做“吃播”两年收入累计在七、八十万 , 最多的时候月收入超10万元 。
“吃播”的门槛并不高 , 随着做“吃播”的人越来越多 , 为了在“吃播”路上出奇出新 , 不少人开始“剑走偏锋” 。
生吃章鱼、变态辣鸡腿、爆辣金针菇、吃腐烂龙虾、生烤一整头骆驼……不仅要拼速度 , 还要拼食量 。 有网友总结“吃播”主播们的套路——“吃贵的、吃多的、吃猎奇的” 。 还有主播为了哗众取宠博取关注 , 假吃、催吐 , 被网友发现“吃相十分难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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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 , B站的一位UP主“假吃”被发现 , 他误把没有剪辑过的视频原片上传 , 在镜头面前吃得津津有味 , 转头就把嘴里的食物吐掉 , 全程被网友看到 。 近期 , 还有粉丝近70万的B站知名UP主也被怀疑是“假吃” , 目前该UP主的B站头像被标注“内容存在争议” 。
也有人因为拍“吃播”患上“职业病” 。 主播“七七”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 因为当上吃播博主 , 吃饭变成一种“表演” , “没有镜头不吃”;“要嚼得好看 , 还得快 , 基本上嚼五六口就吞”;吃火鸡面时因为太辣 , 也不能过分表现 , “大口吸气之类的夸张动作绝对不允许” 。
因为拍“吃播” , 咀嚼肌锻炼过度 , 腮帮子会变大 , “七七”表示 , “每半年去打一次瘦脸针” 。 因为拍摄吃播视频吃的食物都是油腻、高热量的 , “一年胖了将近十斤” , 还经常上火 , 需要定期体检” 。
正在进行的治理:一些视频平台下架相关内容
近期 , 央视等媒体批评大胃王“吃播”浪费严重 , 并且存在假吃催吐等现象后 , 各大视频平台纷纷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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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站、抖音、快手等平台表示 , 将加强对美食类直播内容的审核 , 一旦发现吃播节目中有浪费粮食 , 或是假吃、催吐、宣扬量大多吃等方式博眼球的行为 , 将按违规程度进行处罚 。 目前 , 在上述平台搜索“吃播”、“大胃王”等关键词 , 会给出“珍惜粮食、合理饮食”的提示 , 还有平台发出“文明吃播”、“光盘行动”的倡议 。
而在斗鱼、虎牙上搜索“大胃王” , 已无法找到任何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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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于8月13日公告 , 近日将对以量大多吃、食量惊人为噱头 , 以假吃催吐为手段吸引流量的视频和直播进行限制 , 会根据具体情况对相关内容采取删除、停止直播、禁言和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 。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表示 , 要进一步加强直播内容管理 , 特别是要重点关注以美食类为主要内容的直播 , 加强引导树立正确的饮食消费观 , 坚决禁止在直播中出现假吃、催吐、猎奇、宣扬量大多吃 , 暴饮暴食 , 以及其他铺张浪费的直播行为 。
南都采访人员注意到 , 8月13日 , 一些主播发布的“吃播”视频已被下架 。 有“户外硬核烧烤第一人”之称的主播“小马吃草” , 粉丝超过400万 , 其个人主页上显示作品数量为零 。 而在以往节目中 , 这位主播每次拍摄都会消耗大量食物 , 比如曾单烤一只骆驼 , 因为拍摄成本太高 , 其也被称为“全网最费钱的美食博主” 。
畸形的“吃播”谁之过?专家称平台应尽审核责任
在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律师看来 , 除了虚假宣传之外 , 主播宣扬食量大等行为并不违法 , 但这种行为带有不良的社会影响 , 特别是不利于粉丝形成健康的饮食消费观 。
赵占领告诉南都采访人员 , 视频发布平台对此应尽到内容管理的义务 , 可通过用户协议及平台规则来对主播进行规范 。 一旦主播从事此类行为 , 平台可以基于用户协议或平台规则 , 对主播进行违约责任性质的处罚 , 比如删除直播内容、封禁账号等等 。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艳东也告诉南都采访人员 , 《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都规定了网络视频、直播服务提供者的内容审核义务与处理违法信息的义务 。 平台违反相关规定的 , 根据情节 , 应承担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关闭网站、吊销经营许可证等责任 。
具体而言 ,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 , 主播和平台的合作经营模式直接决定了平台责任承担份额、大小 。
赵良善告诉南都采访人员 , 如果主播是通过签定劳动合同成为视频平台员工的 , 那么主播等行为是代表平台的职务行为 , 有虚假宣传、不雅“吃播”触犯法律的 , 所产生的后果直接归于平台 , 相应责任由平台承担;如果主播与平台系合作关系或利益分配关系 , 此时 , 主播的行为后果由自身承担 , 平台作为提供交易的第三方平台 , 应当尽到审核、安全保障义务 , 如虚假宣传、不雅“吃播”影响到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 而平台未尽审核、安全保障义务的 ,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 , 平台将承担与之过错相对应的责任 。
对于“吃播”行业出现的乱象应该如何治理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也给出了建议 。
【中国网|“大胃王”背后产业链:有主播为吸粉假吃催吐打瘦脸针】他表示 , 一方面 , 各大“吃播”视频平台要明底线 , 加强行业自律 , 承担起其应有的审查责任 , 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 关停服务、限时封停相关账号 , 提高违规成本 , 打造优质健康的内容平台 。 另一方面 , 相关部门要做好预警防范及价值引导 , 建立监测系统 , 对于存在畸形“吃播”倾向的电视节目、广告、新媒体内容进行指导整改 , 同时发动社会力量 , 引导受众树立正确的饮食观 , 价值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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