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城市”广大车辆经营者及乘客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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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城市”广大车辆经营者及乘客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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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城市”广大车辆经营者及乘客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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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行业巡游出租车辆驾驶员十不准
01、不准手持手机接听电话、车辆运行前必须扣安全带 。
02、不准在车辆运行期间吃零食、喝饮品、在车内吸烟 。
03、不准逆行、加塞、压黄线、随意掉头、随意停车 。
04、不准无理由拒载、甩客拼客 。
05、不准不打计价器载客、不打发票、不公示服务监督卡 。
06、不准车内粘贴低俗广告及恶意损坏车内行业监督规范 。
07、不准说粗话脏话及利用电讯传呼台讲述与车辆运营无关的事宜 。
08、不准过分暴露或穿戴不当 。
09、不准车身内外卫生出现脏、乱、差 。
10、不准车辆带病运营 , 违规运行 。
二、交通行业车辆驾驶员十必须
01、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行业管理规范 。
02、必须熟悉车辆及运行线路状况 。
03、必须保证车辆运行时不超速、不超员
04、必须贯彻行车前、收车后“日检查”、“周保养”制度 。
05、必须做到专车专人驾驶与保养 。
06、必须保证车载GPS定位设施可用 。
07、必须坚持车辆运行前提醒乘客扣安全带 。
08、必须自觉参加和接受安全学习与安全教育 。
09、必须做好车辆安全设施检查工作 。
10、必须做好车“病”即修的规定 。
三、旅客乘坐公交车辆须知
01、乘客应当在站亭、站牌候车并依次由前门上车、后门下车 , 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抱婴儿者让座 。 不得抢上抢下 , 严禁拦车、扒车、爬窗 。
02、乘车时禁止吸烟、不得向车内外吐痰或乱扔杂物 。
03、不得要求驾乘人员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随意停车 。
04、乘客上车前需准备好零钱 , 上车时按规定自觉投币或扫描二维码 。
05、车辆运行途中因故障、事故或道路堵塞不能继续运行时 , 不退票款 , 由驾驶员负责安排乘客免费换乘同线同方向车辆完毕行程 。
0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碎、有毒等危险品以及宠物等有碍乘客安全健康和污染乘车环境的物品上车 。 利器须包扎完好 。
07、乘客携带的物品应妥善保管 , 不得占用座位和妨碍他人乘车 。
08、凡损坏车辆设备设施的 , 应照价赔偿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
09、驾驶员有权监督乘客按规定投币或刷卡 , 乘客应当配合 。 对持假币、残币等乘车的 , 可以拒载 。
四、旅客乘坐出租车辆须知
01、依法乘车:不得要求驾驶员在违反交通规定的地方上下车辆 。
02、文明乘车:不得在车内吸烟及出现车窗抛物等行为 。
03、安全乘车:在招手呼叫出租车时不应在主干道中间及灯岗附近乘车 , 应站在便道 , 乘坐副驾驶座位时应扣好安全带 , 车辆停稳后靠右上下车辆 。
04、维权乘车:在乘坐出租车辆时应按照车载计价器显示金额付费并拿取发票 , 如车辆驾驶员未使用计价设备 , 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车费 。
05、守权乘车:在乘车时发现驾驶员绕路、拼客等违反规定的行为时 , 乘客有权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并要求驾驶员禁止此项行为 。
创建文明城市 , 共建美好家园 , 我们义不容辞!您的每一份努力 , 您的每一份辛劳 , 您的每一份热情 , 您的每一份奉献 , 都将汇聚成为我县创建“文明城市”的强大暖流 , 建设美丽桦南需要我们共同参与 , 创建文明城市有“您”真好 。
审核:闫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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