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辣椒评论|惩治破坏景区设施恶行需止于法律


红辣椒评论|惩治破坏景区设施恶行需止于法律文|严奇
【红辣椒评论|惩治破坏景区设施恶行需止于法律】8月13日 , 一段“黄裙女在黄龙景区内故意推倒多个导览牌、垃圾桶”的视频在网上引起热议 。 随后 , 采访人员从阿坝州松潘县黄龙景区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 , 该女子疑似因家庭原因导致心情不好 , 遂作出不理智举动 。 14日中午 , 警方通报称 , 经民警批评教育 , 该游客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 (8月15日《华西都市报》)
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的黄龙风景名胜区 , 是世界自然遗产 , 世界人与生物圈保护区 , 国家5A级旅游景区及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 可以说 , 景区中的一草一木都尤为珍贵 。 即便心情不佳 , 景区也不是个人撒野的地方 。 黄裙女推倒导览牌、垃圾桶的失德行为着实令人不齿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倘若黄裙女的行为的确给景区财产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 相信警方和景区必回追究其相关责任 。 不过 , 需要注意的是 , 法律上的追究过后 , 舆论上的“追究”也应当偃旗息鼓了 。
自黄裙女推倒垃圾桶的视频在网上曝光后 , 网友们讨论和谴责之声不断 。 而在不少网上曝光的视频中 , 黄裙女面部图像与声音并没有进行全面的掩盖 , 其个人真实身份想必已在无意间被曝光 。 且经由媒体挖掘 , 已有不少人知道黄裙女家中可能遭遇到了“不足以为外人道”的变故 , 这对一个人隐私安全必会带来明显影响 。
无数的案例证明 , 当一个人的不当言行被网络传播后 , 处于道德下风的当事人往往会受到来自各方的谴责 。 所受到的精神压力能穿透网络与现实的屏障 , 直击家庭、社交、工作等方方面面 。 有时甚至会衍生为网络暴力 , 摧毁当事人一生 。 换而言之 , 当事人付出的代价比其恶行本身要大得多 。
前段时间广受关注的8·25德阳女医生自杀事件 , 引发了人们对网络暴力的担忧 。 事实上 , 许许多多类似网络暴力的发生 , 其源头也不过是一件“小事” , 但最后的结果却不被一个文明社会所乐见 。 没必要让黄裙女遭遇同样的伤害 。 留一点改正的空间 , 方能体现社会的包容度 。
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曾指出:“惩罚应有程度之分 , 按罪大小 , 定刑罚的轻重 。 ”黄裙女的行为说到底就是景区观光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 , 与随处扔垃圾的性质差不多 。 只不过因为被网络曝光 , 而受到了来自于网络当中的道德谴责 。 我们对其的舆论惩罚不必超过应有的界限 。
惩罚要讲究“罪刑等价” , 舆论谴责的目的也在于教育当事人 。 如果黄裙女真心实意地向景区及公众表达歉意 , 便用实际行动弥补损失 , 我们对他的谴责应该缓解 。 同时 , 呼吁各类媒体在曝光此类行为的同时 , 做好个人信息的保护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