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治报|却砍向无辜室友,南京惊现“江歌案”国内版!男子下不了手刀捅“女神”( 二 )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认为 , 被告人韩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 依法应予惩处 。 鉴于其自首情节 , 且其家属已代为赔偿两名被害人医疗费共计人民币30000元 , 可酌情从轻处罚 。
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八年 , 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 赔偿陈某、江某各项损失3.5万元、6.6万元 。
见习采访人员|张旭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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