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女子8万元卖儿被判拐卖儿童罪 无法判断谁是孩子父亲,自认吸毒无力抚养

_本文原题是女子8万元卖儿被判拐卖儿童罪 无法判断谁是孩子父亲 , 自认吸毒无力抚养
【女子8万元卖儿被判拐卖儿童罪 无法判断谁是孩子父亲 , 自认吸毒无力抚养 】2016年 , 时年28岁的离异单身女陈某怀孕了 , 但她同时与3个不知姓名的男子保持不正当关系 , 故无法判断谁是胎儿父亲 。 2017年7月28日 , 陈某在陆川县人民医院生下了一名男婴 。 男婴属早产儿 , 且患有新生儿肺炎 , 病情多次反复 。 陈某认为自己长期吸毒影响了胎儿健康 , 且目前无力抚养男婴 , 遂决定通过朋友赖某以5万元的价格贩卖男婴 。 接下这单生意后 , 赖某随即向下家“放风” , 价格涨至8万元 。 截至今年7月 , 涉案被告人陆续归案 , 陆川法院分别以犯拐卖儿童罪、贩卖毒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4年4个月 , 以犯拐卖儿童罪判处赖某等4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至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不等的刑期 , 并处罚金7000元至1000元不等 , 没收并追缴赃款8万元 。 值得一提的是 , 买家为了规避“风险” , 要求陈某出具了一份《放弃抚养协议书》 。 然而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 抚养义务是不能放弃的 , 所以这份所谓的协议书没有法律效力 。 陈某为了非法获利将亲生儿子送人抚养 , 并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 , 实际上是借送养之名出卖亲生子女 , 既不属于遗弃 , 也不属于民间送养行为 , 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 。 (广西法治日报)
【父亲|女子8万元卖儿被判拐卖儿童罪 无法判断谁是孩子父亲,自认吸毒无力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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