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一原村支书涉四罪二审开庭|吉林通化一原村支书涉四罪二审开庭,一审前检方撤销涉黑指控

_标题是:吉林通化一原村支书涉四罪二审开庭 , 一审前检方撤销涉黑指控
8月7日 , 周密等人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和行贿罪一案二审在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
出生于1956年的周密原系通化市东昌区江东乡保安村党支部书记、东昌区第九届人大代表、东昌区金泉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金泉合作社)法定代表人 。
去年10月12日 , 东昌区法院一审判周密被判有期徒刑15年 。
【吉林通化一原村支书涉四罪二审开庭|吉林通化一原村支书涉四罪二审开庭,一审前检方撤销涉黑指控】澎湃新闻此前报道 , 该案曾被作为典型案例宣传 。 东昌检察院官方微信号早前曾发布文章称 , 周密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东昌区范围内首例涉黑案件 , 东昌检察院在案件侦查阶段 , 就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 案件受理后 , 成立了专案组 。
不过 , 在一审开庭前 , 检方作出变更起诉决定书 , 去掉了对周密等7人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三项罪名和六起违法事实的指控 。
一审法院:为个人利益骗取中央扶持资金
东昌区法院一审认定 , 周密采取冒用他人身份、伪造签名的方式 , 申报成立了金泉合作社 , 此后 , 周密指使其他六名被告人采取制作虚假出资记录、虚假账目、虚假银行流水 , 伪造合作社成员签名等方式 , 骗取国家涉农扶持资金112万元 , 利用金泉合作社申报“2016年中央支持农民合作组织资金项目” , 骗取中央对农民合作组织扶持资金20万元 。 此外 , 为使“1000头种猪养殖新建项目补贴”顺利申报和通过验收 , 周密向多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共计13.2万元 。
一审法院认定称 , 金泉合作社实际出资人是周密 , 除了借用他人身份证、伪造他人签名 , 他还向工商登记部门出具虚假的成员名册、成员身份证明、章程、出资证明等文件 , 注册成立了金泉合作社 。 根据相关证人证言及各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能够证明 , 合作社确系周密一人经营 , 其余成员均系挂名 。一审认定 , 2015年 , 金泉合作社在申请国家对合作社补贴款过程中 , 《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申报书》中所附的材料显示“金泉养殖专业合作社”注册成立于2012年1月9日 , 由50户农民自愿组成 , 初始资金300万元 , 成员按照出资比例分红 , 合作社成员对项目建筑召开了成员代表大会 , 决议同意本项目建设 , 全部社员签订了表决决议书 , 申报书所附材料均和事实不符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