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嘀嗒出行”跑顺风车,被查还罚一万元,互惠互利哪有错?

【用“嘀嗒出行”跑顺风车,被查还罚一万元,互惠互利哪有错?】小编发现随着网互联网的普及 , 现在生活也是便利了很多 , 就像以前出门打车只能外面招手出租车 , 而现在在家就能下订单 , 然后会有网约车还有出租车都可以在线接单 。 这样一来 , 给乘客也带来看很大的便利 。
用“嘀嗒出行”跑顺风车,被查还罚一万元,互惠互利哪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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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是一个做统计工作的 , 每天上下班时间非常固定 , 因此王先生为了给车子省点油 , 就注册了一个嘀嗒出行的软件 , 想着靠平台分配的顺风车业务为自己的出行费用省点钱 , 可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刚跑几单就被查了 , 并且还被罚款了一万元 。 到底互惠互利哪有错?
用“嘀嗒出行”跑顺风车,被查还罚一万元,互惠互利哪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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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给出的结论是王先生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 , 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载客行为 。 主要原因是因为当时的这个订单是乘客先发布的 , 然后王先生看顺路就接了 , 但是王先生接单之前并没有发布这个目的地的订单行程 , 因此被判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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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嘀嗒出行的顺风车是必须不能有营运资格的才能注册 , 而现在王先生觉得自己没有错 , 其实我们可以看下条例中明确写着私人小客车合乘的话 , 是由合乘人员发布出行消息 , 然后出行路线相同的人选择搭乘合乘服务的这个私家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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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说这个订单不管是平台发布的还是自己有没有发布出行订单 , 但是平台既然分配给自己了这个订单 , 那么必定路线是合适的 , 所以自己才会接 , 而且不管是接单模式还是支付模式 , 这不都是平台允许的吗?如果一定要罚款应该是罚款平台而不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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嘀嗒出行中有这样一条约定:乙方(乘客)通过平台发起合乘出行需求后 , 由平台根据乙方提供的合乘路线为其需求快速进行匹配 , 并将结果发送给甲方(车主) , 也就是车主方决定是否接受乘客的用车需求 。 这种情况不就是和王先生遇到的事情一模一样吗 , 那么这样的条例在交通法里也是违反了相关规定了的 。 用“嘀嗒出行”跑顺风车,被查还罚一万元,互惠互利哪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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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王先生很是迷茫 , 一方面自己的罚款无人承担责任 , 另一方面平台觉得自己的运营模式是合法的 , 那么自己的损失难道就要自己承担吗?你对王先生的遭遇有什么不一样的理解和看法呢 , 可以下方评论区留言评论 。 (图片均来自网络 , 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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