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黑老大“狗叔”获刑20年

南方日报讯 (采访人员/潘俊宇 通讯员/黄健婷)8月6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建华等2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宣判。依法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等12项罪名,判处被告人赵建华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刘宏章等2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不等,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 获刑|黑老大“狗叔”获刑20年】赵建华,人称“狗叔”。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通过实施违法活动,他为自己“打”出了不小的名声,在韶关南雄市树立了恶名。从2006年至2009年,赵建华先后网罗被告人刘宏章等人,以与他人合伙在韶关市始兴县、翁源县及江西省大余县等地开设赌场的方式聚敛非法财物,不断招揽社会闲散人员,充实组织力量,逐步形成以赵建华为组织、领导核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0年后,该组织通过高利放贷、挪用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秩序、经济秩序。该组织长期从事非法高利放贷活动牟取暴利,当借贷人逾期未能支付本息时,即以撒纸钱、放鞭炮、喷油漆、扎轮胎、要挟要将借贷人关进铁笼等方式进行言语威胁、上门滋扰,对被害人采取贴身跟随、限制自由、随意殴打、任意毁财等手段,大肆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迫使被害人偿付本金及高额利息,或以房、车等财产抵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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