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委托别人保管需要注意啥
保管最好给别人费用,而且需要留下收据证明他是有偿为你保管,否则出了问题很难界定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是因为,我国《合同法》采严格责任原则为一般归责原则,有偿保管合同的保管人所应尽的注意义务比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更重,还须就通常事变负责,除法定免责事由外,在保管期间发生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不论保管人主观上是否具过错,都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无偿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保管行为并未获得相当的报酬,故保管人的注意义务为普通人的注意义务,保管人如已尽一般人所应负担的义务,即无重大过失,则无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网友的回复
我的经验是,自己看重的东西不要托人保管。重死也自己带着,或者锁起来。如果托人保管,那丢了就装作不在乎好了。
■网友的回复
签合同,找安全可靠的,深圳的好管家物品保管就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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