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一男子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被告 还被查封了

商丘一男子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被告 还被查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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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商丘一男子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被告 还被查封了
近两个月来 , 睢阳区古城街道办事处的李峰很郁闷 , 按他的话说 , 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 , 不但成了被告 , 还被法院执行局查封了支付宝 。
商丘一男子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被告 还被查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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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拿判决书的李峰
一份莫名其妙的判决书
据了解 , 李峰是一名退伍老兵 , 曾在行政部门工作 , 下岗后一直从事长途运输生意 , 经常东奔西跑 。
今年5月份的一天 , 李峰突然发现他的支付宝账号不能用了 , 于是就打电话问客服 。 客服告诉他是睢阳区法院查封了 。 回到商丘后 , 李峰马不停蹄就去睢阳区法院服务大厅问个究竟 。 工作人员告诉他 , 他被别人告了 , 案件已经到了执行阶段 , 因为他迟迟不履行判决 , 法院执行局就封了他的支付宝账户 。
李峰感觉莫名其妙 , 是谁把自己告了呢?自己老老实实搞运输 , 从来没有欠别人的款不还 。 然后 , 法院执行局执法人员给了他一份(2019)豫1403民初7054号民事判决书 , 而且该判决书已经生效 。
李峰顿时傻眼了 , 再仔细一看 , 这份民事判决书上面的被告就是自己的名字 , 住址和身份证号码都不错 。 判决书最后部分还有一句:“判决被告李峰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返还原告张某某现金32000元 。 ”判决日期是2019年11月18日 。
被告不认识原告
吓出一身汗的李峰再仔细一看 , 原告的名字为张某某 , 他根本不认识此人!法院工作人员安慰他说 , 法院就是说理的地方 , 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 然后给了他原告的电话 , 建议他给原告联系 。
回到家里 , 李峰连忙与原告取得联系 , 提出双方见面当场对质 。 “之后一对夫妇来到我居住的小区门口 , 和我见面后对方表示不认识我 , 他们问我的身份证丢过没有 , 还问我有没有兄弟 。 我一一回答后 , 对方说‘如果不是你的事 , 俺不能冤枉你’ 。 我要求他们立即给法院作出解释 , 撤回诉讼请求 。 ”李峰对采访人员说 。
然而一周之后 , 李峰从外地回来 , 再次联系原告问有没有撤诉?“原告突然改口了 , 称既然法院判决了 , 就相信法律 , 其他谁也不信 。 ”李峰一听 , 顿时气得火冒三丈 。
无奈之下 , 李峰再次来到法院服务大厅 。 工作人员告诉他 , 如果对判决不服 , 可以申请再审 , 但需要他寻找证据 。 执法人员还给了他一张“收条”复印件 , 建议他对收条上的签字作出鉴定 。
寻找证据申请再审
为了尽快摆脱此事 , 李峰停下自己的运输生意 , 花钱请律师去了郑州市一家鉴定所 , 缴费2000元后 , 申请专业人员作出一份鉴定报告 , 确定上面的签字是不是他本人的 。
李峰对采访人员说 , 发生这件事后 , 他的精神受到了严重的打击 , 妻子整天也闷闷不乐 , 甚至连参加高考的女儿也受到了影响 。
“为了自证清白 , 这些天我奔走了很多地方 。 经过我的走访 , 发现商丘某购物广场的保安队有一名和我同名同姓的保安 , 这名保安曾经承诺为原告的家人安排工作 , 收取了32000元 。 而且我已经找到了多名证人 , 他们同意为我出庭作证 。 ”李峰说 。
采访人员提出采访证人 , 但李峰联系后称 , 证人们只愿意出庭作证 , 不愿意接受采访 。
通过再审程序可以撤销原判
在这份判决书中 , 采访人员看到写有“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本院经审理审定事实如下:2019年3月27日 , 被告李峰接受原告张某某的委托同意寻找第三方为原告家人安置工作 , 由原告向被告支付费用32000元”等文字 。
8月3日下午 , 采访人员和李峰一同来到睢阳区人民法院 。 法院的工作人员说 , 如果李峰说的是事实 , 有可能是原告告错了人 , 因为与李峰同名同姓的人很多 。 既然法院判决了 , 目前还没办法撤回这份判决 。 但李峰可以申请法院再审 , 再审时需要李峰提供有力的证据 。 如果真是原告告错了对象 , 那么李峰因此产生的费用 , 再审后法院可能会判决原告负担 。
采访人员试图与原告联系 , 但一时找不到原告的联系方式 。
就此事 , 采访人员采访了河南京港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德申 。 他认为 , 按照李峰所述的情况 , 可能是李峰的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了 , 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生效后 , 李峰认为生效判决有错误 , 只能按照法律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再审 。 如果原告起诉的事实与李峰确实没有关系 , 通过再审程序是可以撤销原判的 。
来源:京九晚报
【商丘一男子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被告 还被查封了 】文/图 采访人员 成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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