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徽一辅警被不听指令的货车碾压致死 司机获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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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徽一辅警被不听指令的货车碾压致死 司机获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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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3日 , 安徽霍邱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孙为辉依法执勤时 , 被一辆不听从指令的货车碾压致死 , 年仅25岁 。 霍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司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 。 后王某提出上诉 。 8月6日 , 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 ,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 , 法院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法院一审认定 , 2019年8月23日7时许 , 霍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孟集中队在310省道与罗花路T字形交叉口设置卡点 , 查处过往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 7时45分左右 , 王某无证驾驶红色大货车 , 沿罗花路由南向北行驶 。 正在执勤的辅警孙为辉发现该车后 , 在车辆距离其约50米的位置做出交通手势 , 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 王某发现交警查车后 , 因其本人系无证驾驶 , 为逃避处罚 , 试图让后排休息的另一名司机替换其驾驶车辆接受检查 , 便沿着T字路口右转行驶 。 孙为辉见该车未按照指示停车接受检查 , 随即上前追赶该车 , 示意驾驶员停车 。 王某从后视镜发现孙为辉追其车辆 , 便加速行驶 。 后王某看到孙为辉拉车上的缆绳 , 仍然加速行驶 , 导致孙为辉被璇进左侧车轮下碾压 , 当场死亡 。
一审法院认为 , 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 致一人死亡 , 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 依法应予惩处 。 法院一审以王某犯故意伤害罪 , 判处有期徒刑14年 。 赔偿孙为辉家属4万余元 。
一审宣判后 , 孙为辉的家属提出上诉 , 他们认为附带民事判决部分明显偏低 , 请求二审增加赔偿数额 。 王某则上诉称 , 他构成交通肇事罪 , 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 请求从轻判处 。 他的辩护人称 , 王某具有坦白、认罪态度较好、愿意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损失、有较好的悔罪表现等从轻处罚情节 , 请求二审依法改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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