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最高法:法官不办案或挂名办案拒不改正 应退出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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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最高法:法官不办案或挂名办案拒不改正 应退出员额】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5日电 最高法网站5日发布《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 , 完善法官退出机制 。 担任领导职务的法官不办案、办案达不到要求 , 或挂名办案、虚假办案 , 拒不改正的 , 应当退出员额 。 自8月4日起实施 。
《意见》共涉及加强人民法院政治建设 ,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 , 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等五方面 , 共28条内容 。
完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方面 , 《意见》提出 , 各级人民法院应细化完善本院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 , 区分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其他审判委员会委员 , 庭长、副庭长等人员 , 逐项列明各类审判人员的权责内容和履职要求 。 推动将院庭长、其他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岗位职责清单和履职指引嵌入办案平台 , 实现对各类履职行为可提示、可留痕、可倒查、可监督 。
同时 , 完善“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 。 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建立统一的“四类案件”自动识别监测系统 , 对审判组织应当报告而未报告、应当提交专业法官会议或审判委员会讨论而未提交的案件 , 系统自动预警并提醒院庭长监督 。
《意见》还提到 , 完善法官退出机制 。 担任领导职务的法官不办案、办案达不到要求 , 或挂名办案、虚假办案 , 拒不改正的 , 应当退出员额 。 法官因惩戒委员会意见退出员额五年后 , 或因自愿申请、办案业绩考核不达标退出员额两年后 , 可以重新申请入额 。
薪酬方面 , 《意见》明确 , 分配发放法官绩效考核奖金 , 应当按照“突出实绩、奖优罚劣、倾斜一线”的原则 , 不与法官职务等级挂钩 , 注重向一线办案人员倾斜 。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 , 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考核奖金档次标准和人员比例 , 真正拉开档次、体现差别 。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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