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让村民出钱给自己补工资?10块钱也不能侵占!

【错误|让村民出钱给自己补工资?10块钱也不能侵占!】_本文原题是让村民出钱给自己补工资?10块钱也不能侵占!
“让村民出钱给自己补工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一村组干部吾买尔·斯来曼 , 因为嫌工资少 , 居然让每户村民多交10块钱灌溉费来给自己“补助” 。 近日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剖析了这一案例 。 吾买尔不仅进行了退赔 , 还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 并在全村党员干部大会上作了书面检查 。
抽份子必定挨板子 。 “搭车收费”用作个人工资补助 , 是典型的“微腐败” 。 灌溉水费是保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经济来源 , 为什么乱用?是老百姓的血汗钱 , 凭什么多收?以为“10块钱对村民来说根本不是个事” , 就抱着侥幸心理试图瞒天过海 , 是自作聪明、一厢情愿 。 群众利益面前 , 再小的数目也不能放过 。 倘若对这种行为听之任之、任其所为 , 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 , 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 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员干部的信任 。
上面千条线 , 下面一根针 。 基层个别党员干部之所以会向群众利益动“奶酪” , 除了群众观念淡薄、党性意识不强等原因之外 , 工作付出与工资报酬“不相符”导致的心理落差 , 也是一个重要方面 。 “干这个小队队长事情真是太多了 , 我每年赶巴扎卖糕点做点小生意 , 比拿工资可多了去了……”从吾买尔的话中可知 , 当初他之所以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 , 默许每户多收10块钱 , 与此关系很大 。 对此类问题 , 要及时纠正思想上的偏差 , 只有解开了思想疙瘩 , 才能更好地为民谋利 。 让吾买尔在全体党员大会上作书面检查 , 就是为了让他在思想上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 及时回头 。
“微腐败”也可能酿成大祸害 。 惩治“微腐败” , 除了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做好心理疏导工作、筑牢思想堤坝之外 , 还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监管 , 将纪律挺在前面 。 唯有多管齐下、防微杜渐 , 才能让“微腐败”无处滋生 。 (徐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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