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生起诉ofo反赔400元|清华大学生起诉ofo反赔400元

_标题是:清华大学生起诉ofo索要押金99元结果倒赔400元
清华大学生起诉ofo反赔400元|清华大学生起诉ofo反赔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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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黄车 , ofo , 退我押金!”
【清华大学生起诉ofo反赔400元|清华大学生起诉ofo反赔400元】截至目前
消费者通过ofo企业官网、公众号
APP端、线下办公室
都已经无法正常联系
不久前 , 为了找“小黄车”讨个说法 , 今年21岁的清华大学学生小孙和小黄车运营企业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打了场官司” ,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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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0日
小孙注册成为ofo共享单车用户
交了押金99元
2019年 , 小孙在“ofo”APP申请押金退款 , 一直未能到账 。
2020年5月 , 小孙再次登录“ofo共享单车”APP时 , 注意到APP的“注册/登录”界面以黄色小字的形式提供了《用户服务协议》格式合同的入口 , 并用小字提及“争议解决条款” , 无需进行任何勾选或点击即可登录 。
《协议》标明更新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 , 其中约定: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 , 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贾易仲裁委员会 ,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 仲裁应在北京进行 , 仲裁裁決是终局的 , 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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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孙向法院申请
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小黄车运营公司辩称
仲裁条款不存在无效情形
小孙认为 , 该仲裁协议无效 , 理由是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 , “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 , 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 , 而普通消费者根本注意不到协议中的上述争议解决内容 。
不久前 , 小孙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 请法院确认小黄车仲裁协议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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