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业产能置换新规有望尽快出台

正在修订的新办法 , 拟将“未重组或未清算的‘僵尸企业’产能、铁合金行业冶炼设备产能”列入不得用于置换的产能范围 , 此举有利于产能置换与去产能工作紧密衔接 , 加快“僵尸企业”低效产能退出 。
置换比例(退出产能与建设产能之比)作为钢铁产能置换的关键指标 , 也将进一步从严要求 。
在此次修订中 , 考虑到当前钢铁行业步入减量化发展的背景下 , 产能置换比例的设定必须保证项目实施后 , 产能得到有效控制 , 不能出现名义上产能减少、实际上产量增加的现象 , 拟规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产能置换比例不低于1.5∶1 , 其他地区置换比例不低于1.25∶1 。
【钢铁业产能置换新规有望尽快出台】(转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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